“太感谢你们了!”话语间,中山民众街道村民李某从雇主萧某家属手中接过了12800元的“辛苦钱”,连连向民众司法所工作人员道谢。
李某是萧某的护工,今年5月萧某在家病故,但李某的工资却尚未结清,而在萧某生前,李某在没有收到工资的情况下也一直照顾着萧某。
本着“不能让好人吃亏”的信念,民众司法所主动联系萧某的家属协调此事。7月15日,在民众司法所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萧某家属以萧某的社保退费及死亡抚恤金支付了李某工资。
(民众司法所主动联系当事人,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便捷、高效”是群众对中山公共法律服务较直观的感受。中山市司法局坚持精准发力,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全面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探索乡村治理“密码”,有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村(社区)全覆盖 “一门式”法律服务
走进民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服务窗口一字排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轮流值守,为来访群众提供“一门式”法律服务。
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李粤杏介绍,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中山注重公共法律服务的普及化、信息化、一体化,始终把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作为重点。制定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编制完成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全市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已基本入驻党群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在家门口的“一门式”法律服务。其中,有8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创建为示范性平台。
与此同时,发挥“互联网+法律服务”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的“AI法律顾问”“中山公证”微信公众号、“中山智慧公证”小程序,提供公证预约、线上办证等服务,推广律师远程视频服务、远程视频公证、“互联网仲裁”等应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随身办”。
法援助困9天讨回欠薪
“真的太高效了!”6月30日,被用人单位拖欠4500元工资的甘先生在小榄法律援助站及人社分局的协商调处下,成功拿回被欠的工资。这距离他发出求助,仅过去9天。
这一切,得益于国家和省市镇四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动协作机制。中山市法援处一直以来充分发挥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作用,及时办理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的欠薪案件,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
(中山市法援处一直以来充分发挥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作用。)
持续提升高效便捷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一直是中山市司法局努力的方向。今年6月,中山市司法局根据省厅部署,大力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印发工作指引,打破法律援助申请的区域层级限制。目前75岁以上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因欠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免经济状况审查,100%受理,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实现“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当天办”。
“近年来,我们创立‘法援直通 倾力为民’党建品牌,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针对不同申请事项,为受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中山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袁彩环举例说。
2022年上半年,中山市法援处受理农民工和农民法律援助案件近200宗,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889人次。
多元专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养老反诈进村(社区),乡村振兴法先行。走进石岐街道,1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户外楼宇、街区商户、核心商圈等场所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养老反诈宣传标语,社区宣传栏张贴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系列海报。今年以来,石岐司法所印刷《远离养老诈骗》《看漫画揭秘常见养老骗局》等宣传资料共10万份,在公园广场、商场超市、公交车站等老年人常驻的区域派发并进行讲解。
(石岐街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养老诈骗防范知识。)
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的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持续以专业多元为导向,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
(普法讲座走进村(社区)。)
在一村(社区)一律师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各镇街创建45个各具特色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项目,并从中遴选出13个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品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21年至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秀,累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1607场次,实现每个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8467宗,出具法律专业意见749份,开展人民调解89宗。
“我们还将持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度,全市有8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63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上半年,我们为村‘两委’提供法律意见34次,协助审查村规民约52份。同时研究出台《中山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各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力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