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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7项举措!中山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01 分享:

为进一步推动

我市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期,中山市司法局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2021年推动公布实施

包容审慎监管“五张清单”基础上

着力推行“免强制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

非现场执法及“观察期”“包容期”等新型监管举措

积极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走深走实

助力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力推免强制清单

  推动多领域实行免强制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合理梳理本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及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免于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明显社会危害,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予采取行政强制。

  规范减免责清单

  推动各执法单位对公布实施的减免责清单适时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及动态调整,健全执法流程、执法程序等配套制度,确保减免责清单规范化落实。严守包容减免罚的底线,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实施的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以及纳入重点执法领域、潜在风险较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纠错成本较高的违法行为不得纳入减免责清单。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根据各执法领域特色和监管需要,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适合本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实现监管工作精细化和精准化。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监管清单,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深化涉企“综合查一次”

  在现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选取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推动更多检查事项、更多监管主体、更多监管对象的深度融合,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实现涉企“综合查一次”。

  推行非现场监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运用无人机、监控大数据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同时,以行政执法“两平台”个性化改造为依托,着力优化非现场执法系统,为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开展在线实时非现场检查、在线实时制作调查笔录、在线核查电子证照、在线备案、在线告知、在线送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市执法便民度和监管精准化水平。

  实行差异化执法

  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据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中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守法的监管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灵活采取自查自纠等承诺式检查方式;对失信违法的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不断探索新型监管模式

  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企业,探索实行“观察期”“包容期”监管模式,优先适用柔性监管模式,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鼓励、指导当事人进行自纠,推行运用说服教育、督促整改、劝导指导、警示告诫、“说理式”执法、告知承诺等非强制性的、多元化的监管方式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实现行政监管既“无事不扰”也“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