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山市司法局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举行了《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担保公益合作框架协议》联签仪式。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提供诉讼保全无偿担保服务,免费出具诉讼保全保单保函。
申请无偿担保服务需符合以下条件:案件由中山市内的法院、劳动仲裁部门管辖;诉讼保全标的额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50万元的;申请人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
申请人凭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出具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及诉讼保全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函。
该措施将有效解决困难群体无法提供诉讼保全担保的难题,同时可使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置于法院的保全措施之下,有利于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切实实现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