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山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2023年,中山市司法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牢牢把握“四有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法治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着力抓好“五个突出”,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中山场景建设走深走实,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夏升权 摄
一、突出站位布局,坚定不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领域各方面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和学习研讨,全面系统、融会贯通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学,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召开党组会议、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研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要件一抓到底,闭环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政治要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等全闭环落实机制。
开展“支部品牌创建年”活动。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支部品牌创建年”活动,以发挥好基层党建“最小单元”作用为着力点,筑牢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突出新理念领航,坚定不移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建设示范样本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积极开展研究阐释,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立足高质量发展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作用,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常态化推行法治年度重点任务项目化运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两级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行市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考核。
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行政立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决策、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社区矫正、司法所等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系统化培训,推动更多优秀司法行政干警成为中山市法治人才库成员。建立“选育用”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法治建设专业领域、综合管理等各类型人才培养。
三、突出新蓝图定向,聚焦全市重大战略找准发展定位
纵深推进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加强与深圳市司法局融合互动。加强深中一体化“制度供给”。深入推进深中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融合发展,深化法律援助“深中通办”机制,建立公证协同核查机制等。学习和对接深圳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法律协调服务中心做法,发挥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着重为外向型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行业预警、法律咨询、合规经营、权益维护等服务。
持续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加强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完善营商环境方面制度体系建设,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制度的立改废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改革,落实“服务型执法”“非现场监管”“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方式。组建法律服务团,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探索建立府院、府检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保护创新创业机制。
打赢打好低效工业园改造攻坚战和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从开展法律论证、提供公证服务、协调执法监督等多维度为我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和“未达标水体治理工作”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撑。采取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制发全程指导,用好专家论证机制,发挥外聘高校知名专家学者的法律顾问作用,就“拆违拆建”、排水厂网一体化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深入推进以文兴城和乡村振兴法治化。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镇村高质量发展、争创文明典范城市、文化兴城战略建设法治文化高地,打造法治香山论坛等法治文化品牌,深化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四、突出新部署谋篇,全面提升法治中山示范创建现代化水平
着力把中山建设成为法治建设示范地区。构建市、镇街、村居三级法治示范创建一体推进新格局。市级层面,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探索与重点职能部门建立法治共建合作机制,共同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镇街层面,进一步加强市镇法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镇街示范创建,品牌项目创建。村居层面,积极组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提升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科学拟定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立项、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加强立法风险评估。建立一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联系点,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明、减、晒、立”五措并举,采取“服务上门”等方式深度清理,对阻碍中山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应废尽废”。
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实施效果评估、全过程管理等配套制度。深化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纠纷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案例指导、定期通报、风险警示等机制。完善法治督察机制,有针对性开展重大事项法治督察。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加快出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广实施《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落实公证惠企利企“新十条”。推出更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千所联千会”长效合作机制。大力发展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实现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着力抓好营造一个法治环境、打造一批普法品牌、研发一个新媒体普法系统、用好一支普法讲师队伍、建成一张法治文化实体阵地网、形成一批优质普法成果等普法“六个一”工程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讲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全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建设平安和谐稳定中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做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后半篇文章”。健全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规范化运行常态化机制,完善戒毒人员社会支持系统,拓展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控教育帮扶方式。认真履行重点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突出新格局谋势,聚焦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培育重点项目释放改革活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筹建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将镇街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权下放给镇街,将专业性强、现无法有效承接的事项上收由市直部门行使,确保事和权、职和能相适应。修订完善中山市市属部门下放事权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探索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等新型公证业务。
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出台《中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促使司法所政治建设更加强化、组织机构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职能定位更加优化、业务能力更加提高、队伍建设更加加强、保障能力更加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试点探索开展基层法治观察点和法治观察员工作并在全市推广。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质效。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应用和本土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智慧司法”建设,大力推广远程服务、线上服务、自助服务。加快司法行政数字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