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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发挥商会调解优势,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13 分享:

  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6月6日,中山市司法局联同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到黄圃镇工商联(商会)开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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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碧和市工商联相关领导实地调研黄圃镇工商联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黄圃镇党委委员黄海燕,镇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王显韬,黄圃司法所及商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及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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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充分肯定黄圃镇积极发挥商会桥梁作用,拓宽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等举措。希望黄圃镇把涉企纠纷调解打造成化解商事纠纷、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抓手,示范带动全市商会调解不断规范发展。

  黄圃镇表示,将进一步提升商会调解的能力水平,积极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给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解决涉企矛盾纠纷,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企业经营所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不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领域,指导中山市各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称“商会调委会”)开拓创新工作模式,为广大企业和员工提供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渠道,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家商会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员400余名,成功调处涉企纠纷7200余宗,涉及金额4亿多元

提供精准服务,满足各类受理需求

  指导各镇街商会调委会立足本地企业特点,将合同纠纷、工伤责任认定和劳资纠纷等类型作为工作重点。各商会调委会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调解、法律服务或者仲裁、诉讼指导等多种处理方式。

优化调解流程,提高调解效率

  指导各商会调委会注重实效性,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群众接受度,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一般纠纷,由调解员直接进行单独调解。对复杂、疑难纠纷,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法院、经科局、司法所、人社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协助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提供相关建议,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

创新引入司法资源,确保调处实效

  鼓励各商会调委会开拓创新,在诉调对接过程中引入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调对接与法律服务联动解决矛盾纠纷新机制。对适合引入商会调解的纠纷,力争化解在初级阶段。对法院受理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调委会进行调解。对成功调处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凭调解协议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搭建以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依托商会设立中山市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中山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中山海内外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安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涉企(涉外)公共法律中心作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月派驻法援律师值班服务的基础上,以“惠企助企促发展”为主题,开展企业需求调研、联合走访企业、法律沙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