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进程,7月11日,“政协请您来协商”——《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草案)》立法协商座谈会在市政协六楼会议室召开。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东区街道花苑社区“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并深入了解物业小区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面的实际成效。在市政协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就《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草案)》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各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结合条例草案内容、职责分工等提出意见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展开讨论交流。
会议指出
近年来,我市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也面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带来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因此,制定一部符合中山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爱国卫生工作办法,对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
要充分认识制定《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爱国卫生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要准确把握《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的立法原则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措施;坚持法治思维,确保新制定的法规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中山市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要充分发挥政协在立法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立法过程,并在法规出台后积极宣传、推动其实施。要确保《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广泛、科学地吸取、吸纳相关意见建议,与此同时,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确保立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