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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分批 轻松换发社会保障卡
信息来源:劳动保障局网站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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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新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减少新旧卡换发给参保人带来的影响。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制定妥善的换卡计划,按分批分量原则进行换发卡工作,同时,在过渡期间,尚未换领新卡的参保人,原有的社保IC卡、金穗社保卡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卡仍可正常使用。因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换卡通知,通过单位分批办理换发手续。社会保障卡总体发卡顺序为:新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增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现有的持卡人员。符合换领条件的单位将会收到所在辖区劳动分局的换卡通知。

●单位统一换领
    单位收到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分局的通知后,派人到分局领取该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的申领登记表。单位将有关表格资料发放至本单位的申领个人进行核对,单位统一回收表格并代收个人换卡费用交回当地劳动保障分局。社会保障卡各服务网点在收齐单位或个人制卡申领资料及制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工作。单位应按时到办理网点领取新卡并及时发给参保人。

●个人换卡轻松自在
    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办理换卡业务的,可更灵活轻松。参照单位换卡办法,个人只需按照当地劳动保障分局通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缴交换卡费用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卡,就可轻松完成换卡工作。为了避免人多拥挤,个人办理换卡的,应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合理安排时间,轻松办理。

●合理收取换卡费用
    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由政府统一立项规划,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为保证制发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关于收取社会保障卡制作费用问题的批复》(中府办复〔2006〕306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障卡收取的费用应从节约原则出发,压缩发行管理成本。因此,本次换发社会保障卡将向个人收取20元/张制作费,统一纳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新旧卡如何转换和处理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需到各劳动保障分局或农业银行网点进行新卡开通激活后才能使用;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则可直接使用新卡。原有各类旧卡一并交还各劳动保障分局及农行服务网点作报废处理,避免参保人混淆使用或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使用二代身份证相片,不用重复照相]
    为方便群众办理社会保障卡,我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制卡相片将采用公安部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对于本市已换发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我局将通过公安部门提取并采用二代身份证相片制作社会保障卡,个人无须交相或重新照相;对于已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相片符合相应标准的非本市户籍申领人,我局将提取并采用暂住证相片制作社会保障卡;其他未有合标准规格相片的申领人,请到有社会保障卡照相服务的照相馆拍摄社会保障卡相片,并保管好《中山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以便申办新卡时使用。我局打印的社会保障卡申请表将清晰提示参保人是否需要重新照相。

[如何成为社会保障卡照相服务相馆]
    我市所有照相馆均有条件成为社会保障卡服务相馆,申办手续是:我局委托深圳市特种证件研究制作中心为我市社会保障卡相片进行认证,并采用网上认证方式,有意参与该项服务的相馆可登录网站(www.rzzx.com.cn)注册成为我市社会保障卡相片照相服务相馆(咨询电话:800-830-5322,8261882)。参保人到相馆照相时请先确认所选相馆是否已具有社会保障卡照相服务,避免不必要地重复照相。

[正确办理申办手续]
    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应由工作单位统一办理换卡手续;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或暂未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可以个人身份办理换卡手续。从4月份开始分批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联系当地劳动保障分局办卡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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