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关于选择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一期(安置房)车位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23 分享:

  选择第一期(安置房)车位的被征收人:

  我街道于2021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一期安置房车位售价及相关事宜的通告》《关于第一期安置房车位售价、选购及相关事宜的公开答疑》。现定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选择车位并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办公地点

  从2021年10月25日起,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征收人,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中山一路乐园街5号西区“马山片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一楼办理车位选购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手续。

  咨询电话:18938723698、88639609

  二、车位选购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的规则

  1、本次选择车位、签订补充补偿协议的人员范围:仅限于在已签订协议约定了选择车位的被征收人。

  2、本次选择的车位范围:仅限于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不在选择之列,其使用安排由建设方(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行公布。

  3、在签订补充补偿协议前,被征收人都可减少或放弃原补偿协议约定的车位。签订补充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不得再要求退减车位,或重新按原补偿协议约定数量获得车位。

  4、车位选购顺序:按照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排序,其中,依照补偿方案实施细则18.5条“自用房屋面积较大的所有权人,要求集中调换的房屋选择”的规定,有符合此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选车位。

  请被征收人按本通告附件的计划,安排好时间,注意工作人员的通知,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场选择进行车位选购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

  若被征收人在指定时间未到场,由下一序号依次递补,将该被征收人列在当天排序末位号,以此类推。若该被征收人当日未到场,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工作人员在5天后再次通知该被征收人,顺延(或指定时间)三次不到场的,将视为放弃按该次排序办理。

  5、现场将摆放可选择车位的图表,已被选择车位将采用贴牌方式进行标识。请被征收人在约定车位选择时间按选择车位顺序排队选择未标识车位(记下标识号),数量不多于已签订协议约定的选择数量。

  6、被征收人在外地、港澳台或国外,不方便回到中山的,可由代理人先行办理登记,然后补交委托公证书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方可正常使用产权车位。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交委托公证资料的,原登记作废,被征收人需重新选定车位号。

  7、未办理第一期安置房(含商铺)收房手续的被征收人,须先按补偿协议办理收房(含商铺)之后,再选择车位、签订补充补偿协议。

  特别提醒:收房(含商铺)手续按《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一期安置房分批收房通告》执行。

  办公地点更改为中山一路乐园街5号西区“马山片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

  三、车位选购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的人员要求与须携带的资料

  1、车位选购及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的人员:(1)签订正常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安置协议全部签订人应到场;协议签订人不能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的,需提供未到场签订人的授权委托公证书;(2)签订产权人不明确协议的,必须补偿安置协议全部签订人到场。

  2、须携带的资料:(1)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正本;(2)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人的身份证正本;(3)已缴车位款收据;(4)银行卡(银联储蓄卡)等。

  四、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

  请被征收人到“签约区”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后,到“收费区”缴清车位差价款。

  五、车位差价款的收取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自有房屋补偿与产权调换协议》“乙方选择的调换房屋及车位”约定“车位最终价格按‘地下车库的平均造价×(1+6.5%)×车位平均面积’计算,车位交付时,双方按多退少补方式结算差价”。《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一期安置房车位售价及相关事宜的通告》、《关于第一期安置房车位售价、选购及相关事宜的公开答疑》确定,普通车位单位售价为10万元,子母车位单位售价为20万元,签订补充补偿协议(车位)时需要一次性缴清车位款项。

  请被征收人按照车位差价款准备资金,携带补偿安置协议正本及相关补充协议、已缴车位款收据、银联储蓄卡(任何中国境内依法经营的银行银联储蓄卡)到“车位款项收取区”交付。窗口收款后,将开出相应收款收据。

  特别提醒:待车位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后,被征收人需要凭收款收据调换正式发票,请各位妥善保管,调换发票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车位维修基金的支付

  根据《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征收人收取车位之前应交付维修资金存于专户,支付标准:车位建筑面积55元/平方米。

  请被征收人按照上述规定的款项准备资金,携带安置补偿协议正本及相关补充协议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缴费方式1:到“马山片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一楼“物业管理区”微信缴费;

  缴费方式2:到“马山片区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一楼“物业管理区”,由物业出具《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后,携带该通知书以农行卡/微信支付方式到农行西区支行柜台办理。农行西区支行地址: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2号天悦广场4幢首层19卡。

  七、车位物业管理业务的办理

  1、请被征收人携带补偿安置协议正本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场签订的《确定具体车位的补充协议》(草签专用章稿)、被征收人身份证、建设银行卡到“物业管理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广东省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预交付3个月的车位管理服务费(车位管理服务费从2021年12月1日起算)。

  2、关于车辆停车登记办理可在收取车位后,到物业服务中心(星月彩虹花苑13栋二层)办理。每个车位最多可办理两辆车的车牌登记(子母车位最多可办理三辆车的车牌登记),车位管理服务费按每个车位30元/月(子母车位60元/月)的标准收取,此费用从2021年12月1日起算。

  八、车位交付

  第一期安置房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已达到国家交付使用质量标准,被征收人完成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手续之后,即完成车位交付。

  附件:星月彩虹花苑地下车位选购顺序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