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地址:中山市西区木围仓街1号1幢601房
被征收人:杨仕江(已故)
被征收房屋管理(现居住)人:杨彦勇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需征收你户房产,因你户未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办理继承公证并与我街道达成补偿协议,仅由被征收房屋管理人于2016年2月22日签订了《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产权人不明确的自有房屋补偿安置协议》(马山棚改第1097号),并于2018年6月1日将被征收房屋移交西区街道办事处。为完善征收手续,故市政府已于2022年4月7日对你户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附件1,下称《补偿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到中山市西区后山乐园街5号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补偿决定书》及相关资料,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2、若对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城市拆迁的思考》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