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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西区(执)罚告字[2022]0398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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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立案查处中山市青年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项取得《营业执照》的案件中,由于你单位下落不明,本单位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中山市西区街道沙朗安合路敬业街20号303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梁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557293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西区(执)罚告字[2022]039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