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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11 分享:

中山市创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帮礼、环境保护负责人:彭召敏):

  本单位立案查处中山市创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行为案件中,由于该公司已搬迁,该公司法人代表电话联系拒绝签收文件,该单位的环境保护负责人(彭召敏)也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法人代表和环境保护负责人身份证地址均未能投递成功。本单位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潘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557294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两份{粤中西区(执)告字[2022]0406号、粤中西区(执)告字[2022]042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