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公昭、何淑琼、秦燕坤、侯泽玲:
本单位立案查处当事人(简公昭、何淑琼、秦燕坤、侯泽玲)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隆昌村兴业街2号违法搭建锌铁棚的行为案件中,经过多次联系,但仍未能与上述当事人取得联系,本单位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何先生 方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229007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西区(执)催字[2023]0117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