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粤中西区人社监字〔2023〕第155号
被催告人:中山知了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XDOW5R
地址:中山市西区隆平路7号第3号厂房第四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陈蓓蓓 电话:13433585767
案由: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你单位因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9月5日对你单位现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西区人社监字〔2023〕第155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恒苑路31号 邮编: 528400
联系人:吴志军、陆佳鑫 电话:0760-88555600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