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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05 分享:

中山市八度展示制品有限公司、郑全富:

  本单位在立案查处中山市八度展示制品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案件中,由于上述单位已搬迁,法定代表人和环保负责人郑全富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法定代表人、环保负责人郑全富身份证地址投递显示他人代收。本单位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向中山市八度展示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郑全富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黎文婷  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557294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西区(执)催告字[2023]0145号}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西区(执)催告字[2023]014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