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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关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7 分享:

中山市郭梓豪烧烤店:

  本单位在立案查处中山市郭梓豪烧烤店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的案件中,由于该店已不在登记经营场所经营,经营者拒不配合,邮寄送达经营者本人未予以签收。本单位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证明由经营者本人签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先生   黎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557293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西区(执)催告字[2023]0352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