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镇街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位置
闲置认定时间
闲置原因
备注
1
西区
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山市西区彩虹规划区
2023年12月5日
政府原因
2
黄敏仪、梁晓君、梁启耀
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西侧
2023年1月17日
自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