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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中山市广浩学校场地开办公办学校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04 分享:

  中山市广浩学校(中山市西区金港路42号)因办学场地租赁期满,将于2024年8月31日停止办学。经研究,西区街道决定利用中山市广浩学校场地开办公办学校,提供公办中小学学位,于2024年秋季投入使用。中山市广浩学校现在籍在读的非毕业生可留校继续就读至所在学段结束(即小学非毕业生可就读至六年级,初中非毕业生可就读至九年级)。小学毕业生报读初中按照中山市各镇街初中招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