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二期安置房已通过各分项验收并取得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已达到国家交房质量标准,第二期安置房将于2024年8月26日起开始交付(收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作出公开答疑如下:
1、第二期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答:第二期安置房的土地使用类型是(国有)出让,使用年限是70年,其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2000888号,是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2年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
2、第二期安置房的房屋性质是什么,对日后交易有无影响?
答:第二期安置房的地类(用途)是商业住宅,对日后交易无影响。
3、第二期安置房何时取得竣工备案证?
答:第二期安置房已通过各分项验收并于2024年5月17日取得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已达到国家交房质量标准。
4、第二期安置房物业管理费如何定价?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答:第二期安置房建设单位在2023年5月31日在《中山日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6月21日开标。参与投标单位三家,由中山市物业协会专家对三家投标单位评定,评定原则是商务和技术两部分评分,商务以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对物业项目服务预期,配置相应的人力、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发生的物资消耗、能源消耗、法定税金及企业利润,及结合市场上的人力、物力水平,测算相应的物业服务成本的投标价格;技术标以投标单位制定在本小区拟落地的物业服务方案。最终评标专家评定由“珠海仁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住宅3.0元/平方/月,商业6.0元/平方/月的单价中标,并于7月6日在中山住建网上进行公示。西区街道也于2023年12月将上述结果在中山日报、第二期安置房现场、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进行了公示。
房屋物业管理费从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后次月起算,即从2024年9月1日起算。
5、第二期安置房小区有多少个车位?
答:星月四季花苑实行人车分流,小汽车位设置在地下负一、二层。安置区域小汽车位共1092个,其中负一层共574个小汽车位,负二层共518个小汽车位(人防小汽车位228个,非人防小汽车位290个);负一、二层有产权小汽车位共864个,安置区域有产权小汽车位共747个,另117个有产权小汽车位设置在14栋商办楼下。
6、第二期安置房小区装修期停车和日常临时停车费用是多少?
答:第二期安置房小区的装修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4个月。装修期内每一户可登记两台车免收临停费用。装修期停车和日常临时停车可在收房后到物业办公室(本小区11栋一层)办理。装修期过后,临时停车需业主授权同意来访不限数量,业主临停不限数量,车辆临时停放:60分钟内免费;超1小时按5元/小时/次收取,第二小时起,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次。
7、安置房小区产权车位售价多少?
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车位数量:乙方(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最高可选车位数量限额以下的车位[最高可选车位数量指:按照乙方所选择的具体房屋、规划规定的车位与房屋配比、可出售车位占总车位(可出售车位+不可出售车位)的比例,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车位价格:车位最终价格按“地下车库的平均造价×(1+6.5%)×车位平均面积”计算。
由于目前小区车位建设成本核算尚未最终完成,车位价格待确认后由开发商(中山市星月彩虹房地产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8、我签协议时选择了车位有没有优先选择权?能否放弃车位?
答:对于安置区域的产权车位有优先选择权,选择车位的规则参照一期执行;可以放弃车位,但因车位未占用补偿款,故不存在退款。
9、我签协议时没有选择车位,现在想购买,应该怎样申请?
答:有意向者可到星月公司销售处登记,咨询电话:0760-88622888。
10、业主在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相关维修如何进行?该联系哪个部门或单位登记解决?
答:在交付时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广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里明确了相关保修职责,开发商将严格按照保修职责按时处理完成。维修登记电话:0760-86137881(工作时间:09:00-18:00)。
11、如果业主认为安置房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答:第二期安置房已通过各分项验收并取得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已达到国家交房质量标准,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业主认为安置房存在影响交付的严重质量问题,应书面并附有专业机构的报告,向西区街道城建中心(原“三旧”办)提出异议。
12、房屋保修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答:房屋保修期从约定的收楼日期日起算,即从2024年8月26日开始计算。
13、什么时候能结清相关补偿款?
答:相关补偿款是指补偿协议及临迁协议所列应付/应收补偿款、临迁费(含违约临迁费,违约临迁费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止)等款项,为便于被征收人办理收房手续,收房现场会将被征收人收、付各款项(应付差价或应收补偿余款、临迁款)现场直接抵扣办理。抵扣之后,若仍需被征收人缴纳的,则现场缴纳;若需退回款项给被征收人的,项目将于结清款项当日后三个月内退还至被征收人指定账户。
14、相关补偿款是否能用于抵扣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
答:不能。(1)专项维修基金是由产权人通过银行汇款直接支付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2)物业管理费收费单位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由业主自行缴纳。相关补偿款都不能直接支付至以上账户。
15、安置房为什么会出现面积差,什么时候结算,怎样结算?
答:首先,根据《补偿协议》关于“支付调换房屋差价款”约定,面积误差指的是实测建筑面积和协议建筑面积之间的误差;其次,面积差异是因为预测绘时是按规划报建图做的预测绘面积,是在设计图纸上按报建图的外围线进行面积画线,此时得出的面积无误;但在施工完后,进行实地测量时,存在两个方面的误差;一是施工测量产生的误差,二是测量时产生的误差。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误差和测量时产生的测量误差,所以最终测量得出的面积会有误差。经核实,第二期安置房实测建筑面积和协议建筑面积之间的误差均在3%以内,在正常误差范围,不存在面积违约。
面积差金额将在办理第二期安置房产权证时按《补偿协议》关于“支付调换房屋差价款”约定进行结算。【《补偿协议》关于“支付调换房屋差价款”约定:调换房屋交付后,若该调换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含分摊面积)与本协议所列的建筑面积(含分摊面积)有出入,并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数量占约定面积的3%以内的,在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前,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结算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按多退少补方式互结差价。并且,乙方选择的调换房屋超出可调换面积部分相关税费,由乙方在办证时自行缴纳(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数量占约定面积的3%以外的,按本协议违约责任处理)。】
16、何时发放产权证?
答:《补偿协议》关于“房产证办理”约定:调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将在调换房交付之日后,700天之内,甲方将办理完成,并交付给乙方。产权证办理时间我街道将另行通知。
17、在办理第二期安置房产权证之前,无法迁移户口,如何解决?
答:您可携带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正本、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到西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再到西区街道户籍窗口办理即可。
西区马山项目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办公地点:
(1)中山市西区街道中山一路乐园街5号旧城改造现场办公室(日常办公点)
(2)西区街道康新路9号星月四季花苑西门(仅在第二期安置房居民集中交付期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受理)
咨询电话:0760-88639626
18、无法按照通知时间到场办理第二期安置房收房手续,怎么办?
答:您可于本次居民集中交付期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带齐资料到西区街道康新路9号星月四季花苑西门办理收房手续。集中交付期过后,请您于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西区街道中山一路乐园街5号“三旧”现场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携带相关资料及《收房手续表》到第二期安置房物业处办理手续(物业办公时间09:00-18:00),咨询电话:0760-88639626。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