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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01210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2 分享: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  西区  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85229021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26号                        

  邮编:528400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1

中山市鑫鸿豆腐坊(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西区街道长洲北围翠景食城F14卡一楼商铺

李权国

非发酵面米制品;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