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承担耕地保护任务者利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中府办﹝2019﹞1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5日期间征求了区各有关单位意见,于2019年8月17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9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