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非常规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需提前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建设相关工作,为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更好服务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关于企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7月5日至7月20日期间公开征求了西区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