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财政分局 | 1、对方案中第四点“措施”中的第2点“工作补贴”中,“对专业社工、社区社工……高级900元/月”此条款对比2017年的专社工条款情况,中级社工补助金额对比原来30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了66.7%,高级社工补助金额对比原来400元提高到900元,提高了125%;“满一年后每多服务一年…….高级1100元/月.”此条款对比2017年的专业社工条款情况,中级社工补助金额对比原来500元提高到700元,提高了40%,高级社工补助金额对比原来600元提高到110元,提高了83.33%;针对大幅度调整补助金额,贵局未有提供相关修订条款的上级文件依据;另外,根据省市有关三保工作及相关规定,不能擅自提高或扩大补贴标准,考虑近年财政资金压力较大,且财力需确保兜底“三保”底线以及刚性项目支出,不建议调增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 2、贵局每年从第三方机构中购买社工服务,第三方机构应履行相关奖励义务,鼓励更多社工在西区从事专业工作。 | 部分采纳 | 第一点采纳 第二点不采纳,第三方机构履行相关义务不涉及本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再次征求财政分局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