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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区街道落实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29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4〕24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草拟了《西区街道落实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期间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西区街道落实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部门

提出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原因

西区街道总工会

在表彰奖励中增设二级指标:近5年在中山市工作生活期间充分发挥先进职工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受到工会系统的表彰奖励。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之一的加30分。

2. 获得“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之一的加20分。

3. 获得“中山市劳动模范”、“中山市五一劳动奖章”、“中山市最美建设者”、“香山工匠”荣誉之一的加10分。4.获得“西区街道身边好员工”的加5分。

(同一奖项按照最高等次加分,不重复累加。)

审核部门:西区街道总工会

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采纳

——

公众意见1

学历的积分明显太低了,怎么可能本科只有8分,大专只有5分,这是对文化的践踏。

不采纳

自2022年放宽入户政策以来,本科、大专等学历在入户中山时已体现学历的优势,入户中山后可按相应政策入学。积分入学为流动人员子女提供入学的补充途径,在积分入学中此项目不宜分值过高。

公众意见2

近来听说积分入学社保跟居住证积分有封顶政策,也就是说积分入学政策偏向有房产,高学历一方,对于长期在中山工作的普通百姓有失公平,个人建议按社保的居住的年限会不会更公平点呢?

不采纳

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积分入学项目均设置了分数上限,居住证加分项已由市级计分标准项目规定,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本实施细则中的社保加分上限(240分)已高于房产上限(100分)和文化程度(10分)加分,不存在偏向有房产、高学历一方的情况,详情可仔细阅读公告的附件。

公众意见3

关于西区积分入学,提以下几点意见:

1.这些年的积分生都是安排在新长江学校,该学校的硬件环境以及教学质量都很一般,能否安排进好一点的学校呢?

2.积分生的学费报销时间特别长,虽然通过积分安排了入学,但是需要自己先垫付学费,第一学期结束就要交下一学期的学费,而政府报销的款却迟迟都不见下来。

3.如能安排进公办,或者政府直接与学校的财务对接,则可解决学生学费垫付两个学期都等不到报销款的状况。

部分采纳

此意见实为对积分入围后,积分入学后续工作具体实施的意见,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实施细则中已规定学位安排方式与各部门职责,具体安排参照每年的招生通告,下一步,准备在执行中优化积分入学后具体工作的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