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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27 分享: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内(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本区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西区沙朗恒苑路31号3楼西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就业服务专窗。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期间致电88553959咨询。

  六、报名材料

  本次招聘为自愿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背面复印);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六)彩色证件照片(大一寸)2张。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招考,按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入围人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分数时优先聘用: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四)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八、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均应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平台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解释。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