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第四条、第九条等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实地评估和材料审核,拟同意中山市百越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事项由原法定代表人“宋润发”变更为“杨欣仪”,原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七幢一层6-10卡”变更为“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61号公交大楼二层之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共7天(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88553959
传真电话:88160085
地址:中山市西区恒苑路31号
邮政编码:52840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