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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5 分享:

粤中西区人社监催字〔2024〕第2号

  名称:中山爱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HB3A4H

  法定代表人:柯小玲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翠景道(南)17号剑桥郡花园6区2幢9卡之一

  因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本机关(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 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 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西区人社监罚字〔2024〕第 2 号),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罚款,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 机关(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吴志军(19120396777)、陈诗琪(19120396205)

  联系电话:0760-88555600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沙朗社区恒苑路 31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