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西区扶持企业科技研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原《西区扶持企业科技研发实施细则》于2017年10月16日制订发布。该细则第三条规定: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作为后补助的依据。我局在2018年组织申报审核时由于区统计办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不能提供企业具体数据作为政策补助的依据,经请示党工委同意当年暂缓执行该政策,现结合市新出台的研发补助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修订内容
(一)对研发费认定依据进行调整。原细则的企业研发费补助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为依据。现细则中,企业研发费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为依据。
(二)奖励门槛有所降低,奖励标准有所提高。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