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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修订)》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5-21 分享: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zs.gov.cn/xq/zcgw/gfxwj/content/post_1771291.html

  《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修订)》(西办规字〔2020〕6号)于2020年5月1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依据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为了提高西区种植企业、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鼓励本地粮食生产,稳定本地粮食生产的面积和产量,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结合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中山市粮食生产考评办法》(中府办〔2015〕63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说明了方案制定目的等。

  (二)第二章: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补助对象、标准和补助申请时间、流程等。

  (三)第三章:单位职责。规定了相关单位的职责。

  (四)第四章:项目资金检查、监督和奖惩责任。规定了相关方在项目资金检查、监督和奖惩方面的责任。

  (五)第五章:项目的绩效评价。规定了项目的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方案的施行时间和解释机构等内容。

  三、文件施行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本方案施行后可以起到鼓励西区种植企业、种植户的积极种粮的作用,稳定西区粮食生产的面积和产量,确保西区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承担起西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