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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4 分享:

  关于印发《中山市西区街道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长者饭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音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根据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的通知》(中民福字〔2022〕5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西区街道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制定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说明

  目前,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家政、助餐、医疗、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我街道在市的指导下,成功打造“街道级+社区”的1中心9站点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家政、送餐助餐、康复服务、适老化改造、文化娱乐等多种服务。送餐助餐满足了兜底服务对象的需求,但缺乏适度普惠性,难以满足大多数老人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我街道于2020年印发了《中山市西区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西办规字〔2020〕5号),实施期间共建设了两家长者饭堂,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了长者饭堂助餐点,长者“大配餐”实现了全域覆盖,极大方便辖区老年人用餐需求。我街道定期进行长者饭堂就餐满意度调研,发现就餐的老年人对开设长者饭堂这项福利均表示满意。长者饭堂的开设是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切入点,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有效提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更是长者饭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程序说明

  《实施方案》起草完成后,我街道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将《实施方案》发送至市民政局、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并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后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现在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长者饭堂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将长者饭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工作目标:依托餐饮企业合作模式,全面落实街道长者饭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街道内政府兜底对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的养老服务需求及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充分整合、挖掘利用辖区内的老年人就餐率高的餐饮企业资源,鼓励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品牌餐饮企业提供长者助餐服务。同时,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长者饭堂资质管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在B 级或以上;运营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对发生疑似长者用餐食品安全事故,长者饭堂应及时报告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

  (三)长者饭堂补贴对象及标准:

  具有西区街道户籍的以下老人(6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天最多补助2餐(午餐和晚餐):

  1.政府兜底服务困难老人(无偿资助服务对象):

  (1)政府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

  (4)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

  (5)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6)困难空巢失能老年人;

  (7)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部门证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失能老年人;

  (8)其他困难老年人。

  上述(6)、(7)、(8)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2倍。

  以上8类人员政府全额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当年送餐标准为上限。

  2.其他拓展低偿服务对象:

  (1)双低家庭中的其他老年人;

  (2)优抚对象中的独居、空巢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3)80周岁以上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4)失能半失能的独居孤寡老人;

  (5)其他边缘困难老人。

  上述(2)、(3)、(4)、(5)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需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以上5类对象政府半价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当年送餐标准一半为上限。

  3.重点保障对象:支出型医疗困难家庭老人(申请救助后一年内),每人每餐补助5元。

  4.除上述三类对象以外的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餐补助2元。

  (四)用餐方式

  1、服务对象自行到长者饭堂就餐;

  2、政府兜底服务困难老人、其他拓展低偿服务对象、重点保障对象经申请可安排护工提供送餐到户服务;

  3、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的配餐需求,鼓励企业参与配送服务至指定配餐点,再由社区工作人员、护工或社工及时分派给用餐对象。

  四、文件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保障街道内政府兜底对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的养老服务需求;对社会老年人适度普惠,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五、其他事项说明

  《实施方案》印发前建设的长者饭堂及享受长者饭堂补助的户籍长者,符合西办规字〔2020〕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仍按该文件执行。《实施方案》印发后,长者饭堂建设及享受长者饭堂补助的户籍长者,符合条件的,按《实施方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