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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拟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18 分享: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

  根据2018年6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7年度第七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3)[2018]9号]、2018年6月2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中府征[2018]136号)、2018年7月16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征补安公[2018]17号)、2019年10月11日《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征补安公〔2018〕17号)的补充公告》、2019年12月16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17年度第七批次中山市西区后山经济联合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府函〔2019〕394号)等相关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依法对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在征收范围内,存在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情况,例如:产权人已故暂未办理继承公证;部分产权人(权利人)失联;房地权属证明问题而无法办理继承公证等。其中,部分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被征收房屋(土地)的已知权利人已按补偿方案签订了《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下称“不明确协议”)。按照补偿方案实施细则,已知被征收房屋权利人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后,依然要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请下列被征收房屋(土地)的相关权利人除明确的权利主张人外,若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在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前,向我街道提出并提供确认其权利人的法律文件。

  我街道拟上报市政府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被征收房屋(土地)地址如下:

  一、下列被征收地址的被征收房屋都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并且权利人(主张人)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

序号

地址

产权人

不明确协议签订人

(权利主张人)

1

后山大街116号

黄瑞枢(已故)

黄成兴

2

后山狮滘口新村3巷8号

卢炎胜(已故)

卢伟强\卢灿权

3

长洲五家村南大街6号

房:黄庆彬\黄庆松

地:黄平(已故)

黄庆彬\黄庆松

  二、下列被征收地址的房屋属于“部分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其中部分的权利人(主张人)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

序号

地址

产权人

不明确协议签订人

(权利主张人)

1

新堤街107号

原容(已故)\周耀辉\周耀光\周耀明

周耀明\周耀辉\周耀光

  如有疑问,请咨询:0760-88639000,88639986;

  现场办公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后山乐园街5号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