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地址:中山市西区后山祥宁街四巷9号
被征收人:陈杏权(已故。对陈杏权遗产之祥宁街四巷9号的相关权利人)
被征收房屋管理人:张润媛/黄家星/黄美娜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需征收你户房产,但你户未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办理继承公证并与我街道达成补偿协议。2022年3月31日由张润媛/黄家星/黄美娜签订了《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产权人不明确的自有房屋补偿安置协议》(马山棚改第1860号),并已将被征收房屋移交西区街道办事处。为完善征收手续,故市政府已于2022年7月11日对你户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附件1,下称《补偿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到中山市西区后山乐园街5号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补偿决定书》及相关资料,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2、若对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城市拆迁的思考》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