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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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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研结论
  我市党委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高度重视校外未成年教育资源配置与力量整合。目前我市有达到国家标准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9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考察点6个,设备设施比较完善的市全民健身广场及市级体育场馆等6个,扩建改造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并建立完善相应的督导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开创了“未成年人的成长问题时时有人关心,处处有人留心,事事有人操心”的可喜局面。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的一些不适应也逐渐凸显,主要具体表现在: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的宗旨,等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妨碍现代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大教育的和谐发展。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调研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开创我市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确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2.基本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二是服务性原则。把服务未成年人、造福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结合性原则。必须坚持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鉴于目前我市校外活动场所的总量不足,建议市委、市政府把紫马岭公园建设成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的主题公园,将它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意识超前、起点高上、格调大气、特色明显,同时又讲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
  (四)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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