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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红十字会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募捐款物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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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对中山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十字会”)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和人道主义社会服务和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等。每年牵头组织我市慈善万人行筹款活动,依照相关法规募集捐款、捐物并负责管理。市红十字会人员和办公经费实行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募捐款物收支以专账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市红十字会募捐款物账收入主要包括:一般捐赠收入、意向捐赠收入、捐赠物资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人道援助支出、捐赠物资支出、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支出等。
  (二)资产负债及收支结余情况
  经审计,截至2018年10月31日,市红十字会募捐款物资产总额6020.86万元,负债为零,净资产6020.86万元(详见附表一)。
  经审计,市红十字会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募捐款物收入7415.89万元(含市红十字会为镇区红十字会代收部分,不含镇区红十字会直接收取部分),其中:意向捐赠收入6127.41万元,无意向捐赠收入1194.98万元,其他收入93.50万元;支出6763.67万元,其中:人道援助和捐赠物资支出6723.57万元,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和慈善活动经费支出19.26万元,其他支出20.84万元;当期结余652.22万元;期初结余5368.64万元;累计结余6020.86万元(详见附表二)。
  二、审计评价
  2018年,市红十字会大力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认真做好“三救”(救灾、救护、救助)、“三献”(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人体器官)、人道传播、人道援助和服务社群等重点工作,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纽带作用。其中,“爱心陪伴成长”项目被评选为2017年中山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服务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市红十字会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募捐款物收支能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支出审批程序比较完善。募捐款物的安排及使用符合“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精神,从经济、物质等方面对处于困境的群众实施了人道综合援助。


 

中山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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