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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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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7日在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中山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0号),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18年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山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后,市政府即根据有关决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同时按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成效跟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及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市政府落实主导责任。2018年11月27日,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杨文龙常务副市长专题召开督促审计整改协调会,研究近三年审计查出但未完成整改问题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解决长期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2019年1月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提出工作要求。此外,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审计局报送的审计报告多次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和镇区对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条对应落实整改。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通过整改一个点带动规范一个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主动报告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三)审计机关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责任单位逐条细化,于2018年11月向23个被审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和详细问题清单,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落实督促整改责任,由市审计局各项目审计组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整改效果。2019年3月初,市审计局再次向21个被审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和详细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市审计局积极创新审计整改理念,探索整改新方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沟通配合,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一是主动协调对接。对涉及部门多、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审计机关积极联系相关单位,通过碰头协调会、整改协调函等形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审计回访。除日常跟踪外,市审计局还组织特约审计员,到原市农业局、三角镇、大涌镇等8个单位开展审计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和单位重点跟进督查。三是对部分带有行业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以要情或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汇报,或者汇总行业性问题函转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截至2019年3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已向市审计局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山市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92个问题已有78个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整改率84.78%。整改落实金额373,859.75万元,其中已按照要求上缴各级财政资金15,134.1万元,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9,917.71万元,其他整改落实金额317,071.79万元,规范有效资金1736.15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制度规范31项,移送纪检等部门处理事项5项。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
  1.市镇两级财政管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市本级财政管理的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财政本级加大了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整改落实金额82,900万元。市财政局优化了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将以往各项代缴国库非税收入、利息收入、资金占用费等共10.43亿元资金清缴入库。二是涉及火炬开发区、西区等6个镇区财政管理的15个问题,有12个已整改完毕,整改落实金额53,926.43万元。通过审计整改,加强了相关镇区的财政管控能力,如西区办事处已将3.9亿元超规模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至棚户改造项目,用于加强民生投入。
  2.部门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披露的涉及原市卫生计生局、市国资委等15个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方面的七大类共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通过整改推动责任单位建章立制,如市公安局出台《中山市公安局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和支出项目管理。
  (二)政策跟踪审计和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1.政策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放管服”“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跟踪审计披露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完善了有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是减少了不动产交易等行政审批环节。原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原市工商局等部门下放部分业务权限,优化整合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压缩了业务办理时限。二是出台促进降成本政策措施落实制度。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制造业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和建设高标准厂房提供了操作指引。
  2.国有企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对中汇集团、兴中集团等国有企业审计披露的12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汇集团、兴中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分别制定了业务接待制度共12项,兴中集团修订了5项招投标管理办法,中汇集团新制定了3项投资管理办法,通过整改推动国企加强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三)民生及自然资源审计方面。
  1.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披露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8户存在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的优抚、双低家庭已全部退还补助款。
  2.养老基金和医保基金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养老基金审计披露的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经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查,未缴或少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已整改完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38.1万元。
  3.自然资源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自然资源审计和黑臭水体审计披露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一是及时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任务。神湾镇的中山市东大漂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重建污水池,对油码头的输油管道进行了封堵,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二是部门联动推动内河涌水质整治。市河长办牵头召集神湾镇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分局、水利所研究综合整治方案并协同三乡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落实整治方案要求。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查出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等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山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和项目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方案》,积极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原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5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管理。
  2.政府基建投资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查出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收回多计工程造价款51.41万元,市公路局将施工单位拆除旧护栏回收款14.85万元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并印发《中山市公路局公路养护材料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三、市人大代表约谈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1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由市人大代表约谈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2019年4月9日,唐颖常务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到市审计局就约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
  市人大代表约谈的10个问题均为长期未整改到位问题,不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上述问题涉及整改责任单位为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和五桂山办事处。截至2019年4月底,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其余4个正在整改推进中,市人大代表督促整改总体效果较好。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具体情况如下:一是五桂山水利专项资金滞留未发挥作用问题。五桂山办事处正在招标相关水利工程,资金需项目实施完毕后再支付。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个别绿化项目施肥配套费用未据实结算的问题。2个管养单位尚未完全提交结算资料给市财政局审核,未完成整改。三是关于市国资委信托资金占用费长期未收回的2个问题。市国资委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7个镇区和2家企业共计6590.96万元资金占用费未收回的问题,经审计整改跟踪督促,2018年在对市国资委主任叶新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仅古镇镇、阜沙镇2个单位共计2395.68万元的资金占用费未收回。2018年在市人大代表约谈督促后,市审计局向古镇镇发出了整改协调函,敦促其加紧协调解决问题,今年4月底古镇镇向市国资委全部归还了余下的84.65万元。
  另外,6个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中,五桂山北台涌水质下降问题,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的结果,五桂山2018年全年和今年第一季度水质考核均排名全市第一,故认定已整改完毕;但北台涌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污水管网对接工程仍需结合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的部署统筹实施,方能做到标本兼治。五桂山作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今后市政府将继续关注其自然资源领域的审计监督,推动五桂山生态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其他正在整改的问题
  总体而言,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能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取得较好的整改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具体包括:
  (一)部分问题涉及部门多、整改程序性强,需要一定时间协调推进。如古镇镇、横栏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1亿元存在闲置情况问题,因完成债券支出责任需与符合债券使用方向的项目相匹配,市财政局正积极协调推进。神湾镇2013至2015年连续3年内河涌水质未达整治目标的问题,经市水务局统筹,已纳入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麻子涌、大芒刀、竹排围流域)统筹实施,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部分问题因个别镇区财政困难,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如阜沙镇仍未向市国资委缴清粤财信托资金的资金占用费共2311.03万元的问题,因阜沙镇财政困难,虽承诺在2019年底前先行偿还500万元,但后续资金如何偿还,还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妥善解决。
  (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受有关政策影响,整改工作需持续推进。如神湾镇部分引进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五年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修编,按照我市实际情况,需2020年才能启动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倒逼审计工作改进和提升。
  (一)完善审计整改公开机制。发挥审计公告监督作用,逐步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深入谋划审计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结合,提高审计服务中心工作大局能力;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查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疑点线索管理办法,提高审计查出问题质量和处理意见针对性;积极探索审计流程再造,不断提高审计效率;树立全员整改思维,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明确审计局机关内设机构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任务。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整改分析机制,着眼宏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实质、源头,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审计促进体制机制完善的建设性作用;建立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完善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跟踪督促的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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