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4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部署,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着力打造湾区西翼创新高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山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1.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环境、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考验,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要求,抢抓“双区”建设机遇,按照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中山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创新能力和水平迈上了新台阶。科技投入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中山市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累计169.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排名珠三角前列。科技创新产出成果显著,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383件,专利授权量3.97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032件。“十三五”期间获得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266个,扶持资金8.92亿元,获得省科技奖励23项,技术合同登记1108项,技术交易合同总额16.9亿元。
——科技创新载体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中山市多措并举,促进双创载体规模和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聚集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打造了一批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山光子科学中心、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正式落户中山,并以此依托,整合现有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中山建立的创新平台,在南区规划建设中山科技创新园。积极争取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生物医药国家实验室中山基地,同等享受省实验室政策待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以工研院为平台,引进北京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建设“1+N”创新平台,陆续引进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山)创新中心、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智能移动机器人(中山)研究院、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创新平台、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创新中心等15个高端创新平台。孵化育成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新增3家国家级孵化器、2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3家省级孵化器,省级大学科技园实现“零”的突破,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科技园获得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全市共有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育成载体73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9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7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家、省级孵化器6家、省级众创空间3家。
——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高企树标提质成效显著,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2388家,是2015年的5.6倍,位居全省第五,其中规上限上企业1355家,占比56.7%。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大幅增加,2020年,全市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30家。企业获取财政科技资源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共获得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3.16亿元,市科技专项资金投入24.22亿元。推进企业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在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医疗设备研发与应用等领域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885万元。
——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重点产业集群加快集聚,“十三五”时期以来,中山市以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医药等产业为发展重点,形成百亿元级集群11个,其中千亿级产业集群3个。产业技术改造不断推进,“十三五”期间,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奖补比例和上限,推动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技术改造。2020年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888个,备案的技改项目总投资122.3亿元。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出台加快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搭建了利诚检测、广东中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
——创新创业人才加快集聚。全面实施各项人才计划,畅通外国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渠道。截至2020年,全市持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993人,其中A类高端人才327人,占全市的32.9%。引进省市创新科研团队50个,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9人。优化外籍和港澳人才服务,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出台《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等,共认定境外高端人才284名,并对其中符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230名境外高端人才发放补贴3396万元。
——创新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投融资生态体系蓬勃发展,截止2020年,全市设立3亿元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撬动科技银行20倍科技信贷,拥有科技银行12家,科技信贷入池企业2378家,科技信贷审批贷款超87亿元,贴息6220.64万元;科技保险补助企业818家,补助金额3330.7万元。先后设立5支规模达12.2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55个项目。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在全国首创推行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开辟科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新险种,分担企业复工复产风险。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全国首创“政府+银行+保险+评估公司”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山模式”。成立市级家电和红木家具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式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上得到推广。建立广东省首家知识产权远程诉讼服务处,挂牌运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中山巡回审判庭,将专利执法权限下放镇街,完善市镇联动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科技创新创业交流不断拓宽,高质量高水平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中山分赛区),报名与获奖企业数量连续5年在广东赛区位列第二名;连续3年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举办香港科技大学百万奖金创新创业大赛中山赛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引进和培育科易网、北京中联创和、中规认证等高端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交易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协同创新网),该平台已服务企业3700多家,征集企业技术难题需求765条,提供供需双方创新需求对接服务2300次,有效推动技术需求与供给的双向流动。
——科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加强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优化科技计划体系,整合实施五大类科技政策计划。推动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全流程廉政风险点排查,12个关键节点排查出29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47条。
2.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中山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1)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中山提出新挑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面对国际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以来,中山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形势严峻,多年来长期性、结构性、累积性问题交织叠加。作为典型的外向型城市,中山产业对外依存度高,创新驱动发展明显乏力。新形势下,中山产业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中山应当积极应对国际新形势下的风险和挑战,保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定力,聚焦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精准发力突破口,打造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重塑中山创造新优势、开拓新空间、添加新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2)“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中山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重塑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处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阵痛期的中山带来新机遇、对中山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要求。作为沿海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中山要充分发挥内需潜力,培育新动能,提升新势能,做强创新链、赋能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双区驱动”战略对中山带来新机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将助力广东在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开放以及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中山作为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与广深港澳处于一小时交通圈,一桥直连深圳,“双区驱动”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的建设为中山高质量发展、重振虎威提供了重大机遇,有助于中山争取获得更多政策红利、对标对表复制先进经验做法,在更大的格局上配置资源。中山应当抓住“双区驱动”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做好“东承”文章,强化“西接”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吸引力和承载力,奋力将中山建成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
同时,中山市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挑战。一是科技创新发展用地资源瓶颈问题突出,土地碎片化、开发强度过高,工业用地比例偏低、大量用地“三规”不符,严重制约了大项目引进和落地。二是研发投入增长压力大,近年来全社会研发投入(R&D)及占GDP比重均出现下滑再缓慢回升,2020年R&D投入73.97亿元,占GDP比重2.35%,相较2015年投入增长4.2%,比重略微下降。三是高端创新人才缺乏,现有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70%以上集中在教育和医疗行业,与中山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人才占比不到10%,且人才数量与周边城市差距较大。四是缺乏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大院大所,中山本科院校仅有2所,其余均为专科的高职院校,办学层次相对较低,与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尚有一定差距。五是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足,中山45万多经济主体,绝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竞争力偏弱,缺乏创新领军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星星多月亮少的局面尚未扭转。六是产业转型升级缓慢,对外依存度高,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缺乏关键核心技术支撑。
由上可见,“十四五”时期中山科技创新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树立创新自信,增强忧患意识,勇于攻坚克难,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升中山在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和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布局,按照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要求,牢牢把握“双区”建设机遇,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动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大力实施环湾布局、向东发展战略,以创新型企业和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培育为重点,以重大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建设为支撑,以加大研发投入、科技金融结合、完善孵化育成、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形成科学、高效、联动的创新发展体系,加快发展新型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三)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确保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创新环境,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和产业良性互动发展。
——聚焦创新,以人为本。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重大平台、创新创业载体布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带头作用,充分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深刻把握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坚持人才是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增强人才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创新人才的积极性,构筑建设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
——立足需求,前瞻布局。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强化规划统筹,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着眼科技发展前沿,瞄准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领域前瞻布局一批前沿技术,抢占新的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增创中山发展新优势。
——开放创新,协同发展。加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的改革举措。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建设机遇,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协同创新,放眼全球配置创新要素和资源,积极主动融入世界创新网络。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和部门协调,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全市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共同推进创新发展新格局。紧密结合中山实际,聚焦科技创新重大目标,在创新驱动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山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要素加速集聚,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效能显著提升,形成科学、高效、联动的创新发展体系,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创新成果转化基地。
——整体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强化战略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源头供给显著增加。研发投入强度大幅提高,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科技成果产出水平不断提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
——科技创新基础显著增强。加快建设中山光子科学中心、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2个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中山科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山)2所高水平大学,努力争取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0家。培育一批创新标杆企业、领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国家实验室中山基地,实现省级重点实验室1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3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00家。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日渐完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85家。
——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实施“5321”工程,培育1个产值5000亿元(智能家居)、1个3000亿元(电子信息)、1个2000亿元(装备制造)、1个1000亿元(健康医药)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科技创新人才加速集聚。优化实施人才计划,创新招才引智方式,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型人才规模质量双提升,加快建设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十四五”期间,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凝聚打造一支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培育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达到80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达30人。
——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增强,科技成果得到有效转移转化,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共享网络愈发开放,科学精神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全面优化创新发展空间布局
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机遇,贯彻深中产业拓展走廊与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的战略部署,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升产业和创新资源要素接纳能力。依托“3+4”重大产业平台,统筹整合配置全市创新资源功能,促进全市创新发展空间格局优化。
(一)全力打造3个重大创新平台
1.火炬开发区
聚焦创新发展,将火炬开发区建设成为深中产业拓展走廊高品质核心承载区、大湾区西岸创新驱动发展主引擎和高质量发展高地,全力建设成为一流国家级高新区。支持火炬开发区以扩区扩容为着力点,加快统筹民众街道科技发展。加快推进鲤鱼工业园为核心的湾西智谷建设,重点布局一批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推进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积极承接具有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落户,大力推动产业化。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光电、超高清视频、智能终端和信创等产业。接续推进创新主体倍增计划,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质量,到2025年,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例、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比重均达全省高新区中等以上水平。
图2-1 火炬开发区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2.翠亨新区
统筹南朗,聚焦高端发展,全面融入“双区”接轨深圳,将翠亨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粤港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争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推进共建深圳产业拓展走廊。加快生物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区核心区、湾区未来科技城、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等创新平台和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哈工大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究院建设。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争取将翠亨新区纳入广东自贸试验区,加强与广州、深圳政策对接,加快高端人才集聚。
图2-2 翠亨新区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3.岐江新城
聚焦品质提升,提高城市首位度,集聚国际型服务中枢、创智型总部基地、生态型文化新城三大功能,将岐江新城打造成为中山城市新客厅。承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核心城市外溢创新资源,积极引进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现代商贸、科技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等项目,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商贸、文化创意等产业。配置优质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标杆公共服务、大型文旅项目,强化高品质生产服务、生活服务能力。
图2-3 岐江新城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二)着力构建4大特色产业平台
1.中山科学城
高标准谋划中山科学城建设,以中山科技创新园为核心,整合高校院所在中山建立的创新平台,以及位于南区、大涌镇和板芙镇的科技、工业集聚区,将其建设成为集重大科技创新载体、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于一体的城市功能区,打造激光、超低温等领域原始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策源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依托中山光子科学中心和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高端创新平台、科研院所等原始创新要素,集聚承载全球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重大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激光、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医疗器材等产业。
图2-4 中山科学城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2.中山南部新城
以坦洲园为重要节点,南部新城要着力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完善提升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聚力打造城市副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合作平台。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大力招引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文化旅游等产业。全力推进琅环湖科创园建设,以大园区、大平台牵引带动产业大发展。加快坦洲商贸新城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高端新业态向南部商贸新城集聚。
图2-5 中山南部新城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3.中山北部产业园
重点发展智能家电、芯片研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高端医疗、科教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建设成为广佛中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湾区智能制造产业高地和公铁水联运枢纽于一体的产业平台。
图2-6 中山北部产业园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4.中山西部产业园
重点发展数字照明与智能家居、智能安防装备、装配式办公家具及设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打造湾区产业升级示范区、湾区西岸智能家居产业集聚区、中山市西部智造基地。
图2-7 中山西部产业园科技创新发展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
三、大力发展高水平创新主体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强化企业主体支撑
1.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树标提质工程,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和培育后备库,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投资—加速—辅导上市”全链条服务体系,不断挖掘新增长点、培育发展新动能,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扩面,推动优质企业高企覆盖面,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和领军企业,重点扶持创新标杆企业发展。综合运用财政补助、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扩大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补助、企业管理升级咨询辅导补助、高企育才等专项奖补力度,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创新企业专项扶持政策。
2.推动企业融通创新
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计划,发挥大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大企业平台化转型,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定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利用境外创新资源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3.增强企业根植性
以全市“3+4”重大产业平台为主要载体,围绕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规模大、效益高、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总部企业,给予人才服务、增资扩产、用地保障等集成支持,加快形成总部经济集聚规模效应。加强对现有总部企业的服务,鼓励企业立足中山,加大投入,通过资本运营、并购重组、增资扩产等方式做大做强。与带动作用强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行业协会的组织推广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进和培育拥有核心技术的“高、精、尖”中小型配套企业,形成龙头带动配套、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格局。建立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及时掌握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等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
(二)健全科技人才集聚发展机制
1.优化实施科技人才发展计划
完善创新科研团队政策体系,实施人才攻坚悬赏制项目,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开展科研学术研讨。深入实施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优化实施“中山英才计划”“中山优才工程”,营造中山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氛围,积极对接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和管理水平、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科研团队,“十四五”期间新引进省市创新创业科研团队30个。加强海外人才智力引进,组织参加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吸引推介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山创新创业,扩大引进外国优秀青年人才规模。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布局,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培养青年人才,强化青年人才培育与项目、平台的耦合机制,推动市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市科技计划加大力度支持包括博士、博士后等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深入实施“雏鹰归巢”计划,建立中山青年人才驿站,完善本土青年人才库,引导青年人才支持中山科技发展建设。强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高端人才、工匠人才培养功能,紧扣中山产业发展需要精准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养一批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有国际视野的党政人才。
2.创新招才引智方式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孵化载体,就地吸引使用人才智力资源。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创新人才开展离岸研发、离岸创业,促进创新项目预孵化和成果转化。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全年制、常态化靶向引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建立固定与流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刚柔并济引才机制,支持以顾问指导、项目合作、兼职返聘、技术承包等方式柔性引进专家人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在中山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创新以人才交流合作为核心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模式,激励引导中山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以派驻、挂职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支持镇街联合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以及科研院所,依托创业大赛、科技成果推介会、人才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平台精准引才、定向引才。
3.加强建设聚才平台
充分发挥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参与大湾区建设主引擎、主阵地优势,加快建设火炬开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在翠亨新区起步区打造“大湾区国际人才港总部”。加快推进中山科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山)建设,支持和引导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东药科大学中山校区、中山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等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创新型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引进培养,更好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要城市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异地孵化加速平台,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和优秀创业人才。大力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海归创业(中山)学院、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基地等平台载体,对接港澳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青年科技人才网络。
4.改善创新人才发展环境
用好“中山人才计划”资金池,重点支持科技、教育、卫生、宣传文化、农业等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创业项目。完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出台《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制订更加适合青年人才需求的综合支持政策,推动人才科研经费保障、入户、子女入学、医疗、配偶就业、安居工程等系列服务配套政策出台落实。加大人才政策激励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对人才给予配套支持。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行人才认定、人才评定和人才举荐相互补充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方式。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管理政策,促进职称政策与人事人才政策衔接。完善人才服务协作机制,加快与港澳、国内主要城市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接轨,实现服务同质、资源共享。建设广东省人才驿站中山总站。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引导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国内知名猎头公司落户,建立完善“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创新驱动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三)培育高水平创新平台
1.建设中山光子科学中心
联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充分利用中山的地域及资源优势,依托超高峰值功率激光及万焦耳纳秒激光装置在光子科学中心内打造超强相对论物理研究平台、先进激光技术与应用公共研发平台和面向产业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建设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
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合作共建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以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为依托,打造先进低温技术研发平台,实现超大型氦低温制冷装备和超大型氢能液化装备关键部件及系统集成自主创新,突破超大规模制冷关键技术。
3.完善中山实验室体系
深度融入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依托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按照广东省实验室政策待遇给予支持。积极推动中山研发机构与国家、省实验室合作,培育省重点实验室。推动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增量提质,加大工程实验室培育力度,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光电等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工程实验室。与香港、澳门建设联合实验室,积极争取引进港澳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力量到中山建设伙伴实验室。
4.发展壮大新型研发机构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着力构建一批面向中山特色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从“1+4”向“1+N”拓展,强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以中山工业技术研究院为依托,加快提升中山市武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中山市武汉理工大学先进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山市华南理工大学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山市北京理工大学研究院等机构发展水平,引导其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创新成果在中山实施产业化,为中山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与动能保障。整合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增强创新源头成果供给,集成高校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研发设施,强化“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五大功能,着力推进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对标国际高水平研究机构,加快建设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哈工大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山)创新中心、中山复旦联合创新中心、智能移动机器人(中山)研究院、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等高端科研机构,在注册登记、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打造新型研发机构全链条资助体系,对各类新型研发机构新认定、重点研发平台建设、产业化等阶段进行补助。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自主立项、绩效评估、动态支持、末位淘汰的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扶持管理新模式和新机制。
5.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动一批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评估、管理咨询、检验检测和工业互联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往开放共享、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功能齐全方向进一步发展。
(四)优化孵化育成体系
1.推动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提质计划
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全链条建设,实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美居产业”孵化平台等现有孵化器与加速器“提质增效”行动,开展“以升促建”、创业投资对接、服务队伍提质、创新创业大赛、国内外对接等各项工作,提高全市孵化链条服务水平和孵化绩效。在创业辅导、金融对接、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通过“绝对数+比例”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孵化载体向特色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面向细分市场实施精准孵化。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提质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业化众创空间,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以所属行业为主导的专业孵化器与加速器,引导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或创业团队融入创业生态。以科技企业加速器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为高成长科技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商业模式、资本运作、人力资源、技术合作等方面深层次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优良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持海外孵化器或研发中心建设,推动火炬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翠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南区国际青年科创谷等一批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大力发展对创新型企业进行融资、管理咨询、流程外包等“软孵化”新型孵化器,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潜能,积极探索虚拟孵化、异地孵化等新型孵化形态。到2025年,争取实现市内科技孵化载体达85家。“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和培育2-3家重点领域科技企业加速器,在火炬开发区推动建设1家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
2.加大对孵化载体建设扶持力度
加强对各类孵化载体在财政资助、风险补偿、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支持孵化载体发展的相关补助举措,为市内孵化载体提供认定补助、绩效评价补助、专业化科技服务补助等优惠政策。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建设用房、用地需求,推动一批商业用房、企业老旧厂房、闲置厂房等转型为科技创新载体所用。着力对孵化载体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保障。鼓励中山孵化器积极参与省示范性孵化器、示范性众创空间评选,引导各孵化器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中山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实行动态管理,明确退出机制,对市内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组织年度绩效评价。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功能区和镇街加大对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示范效应。
四、打造新型现代产业技术体系
坚持优化存量与培育增量并举、质量提升与标准建设并重,紧抓全球产业链重构中的新机遇,立足中山产业基础,紧密对接周边城市,全力推进实施“5321”工程,围绕“补短板、锻长板”,狠抓“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打造更高水平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
(一)提升现代产业技术综合竞争力
1.培育主导优势产业链
实施主导优势产业链培育工程,聚焦产业共性短板,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围绕中山主导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着眼全球产业分工协作和产业链重构,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开展关键核心产业化协同攻关,加快打造家居链、信息链、装备链、健康链四大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壮大纺织链、美妆链、能源链三大特色产业链。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对全市现有产业链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找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优势,促进跨区域优势产业链联动发展;对确定已具备基础优势、有望成为主导的产业,加强全市统筹,排摸产业链中短板和薄弱环节,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推进优势产业集群补链强链,以产业链的头部企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先进标准、关键部件、基础材料等为重点,引进一批产业链配套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深度和广度,增强产业集聚度和根植性,逐步实现各环节有龙头企业、关键点有核心技术。
2.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立足中山产业特色,坚持制造业强市不动摇,以推动产业集群持续优化提升为主线,通过实施“5321”工程,找准细分场景和市场,推动智能家居、电子信息、健康医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巩固形成中山现代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积极对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战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形成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3.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家电、家具、灯饰、五金、纺织、游戏游艺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加大对玻璃、化工、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腾笼换鸟”,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围绕灯饰光源、家用电器、五金制品、板式家具等特色优势产业,加速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产品及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精准采集并对接用户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云制造等新业态,推动中山制造向中山智造转变。
4.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进一步完善中山与港澳广深现代服务业合作机制,抢抓大湾区对港澳服务领域扩大开放的机遇,积极对接港澳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会展及专业服务业,加强与广州、深圳在检验检测、研发创新、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城市合作交流,拓展对外贸易新载体,探索发展服务贸易。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对传统生产性服务业进行改造提升,加快天集智海等生产性服务业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做大做强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重点发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会展服务、智慧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态,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
(二)强化新型现代产业技术布局
1.新一代信息技术
以中国(中山)电子基地为龙头,积极对接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重点对接广州、深圳等湾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地,布局发展新一代通信网络、高性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先进材料及器件、物联网、大型工业软件等,加快发展3D传感器、光通信等产业所需芯片,加快4K/8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促进5G相关技术研发及产品应用,支持新型显示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推动信息产业整体加速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2.健康医药
对接大湾区健康医药行业创新科技、资本人才等高端要素资源,依托中山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创建国家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重点支持新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智慧医疗健康等领域发展。创建生物医药科技国际合作创新区,加快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山翠亨新区生物医药智创中心、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等建设,推动生物医药制造业升级发展。积极衔接深圳、广州、香港、澳门健康医药产业,联合布局信息技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性智能健康业态,携手广州、深圳成立湾区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联盟,推动中山形成智慧健康特色产业链,建成国内重要的健康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3.高端装备制造
依托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发展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突破智能制造装备、光电装备、新能源装备、高端医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特种装备、汽配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一批高端智能装备和产品关键技术,重点发展以通用设备制造和专用设备制造两大类为主的工作母机制造业。以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为主要承载地、以其他镇街为特色补充,重点衔接广州、深圳,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培植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若干产业创新研究中心,谋划提升一批产业园区,全面推进中山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扩大总量规模、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把中山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基地。
4.新材料
围绕前沿新材料重点领域,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面向新一代电子信息、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对新型材料需求,以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为发展重点,重点建设新型半导体材料、器件、制造、应用的集聚区和先进金属材料集聚区,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实现新材料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约型发展。
5.新能源
深入实施“双碳”国家战略,重点推进能源互联网、智能电网、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等细分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强化专业集聚及加快示范项目建设,以明阳风电产业基地和海洋能源研究中心为依托,开展海洋能源前沿技术的研究,推动海洋科技技术发展,打造全球重要的新能源研究中心,进一步壮大风电装备产业,带动相关配套零部件发展,打造全球重要的风电整机装备制造基地,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以氢能氦能科学园为依托,重点开展低温液氢系统等技术研发,适度推进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发展,实现新能源产业整体规模提升,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将中山打造成为华南地区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制造、应用基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6.智能家居
抢抓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等前沿技术在家庭场景应用的智能家居关联业态发展机遇,突出中山在家电、厨电、灯饰、锁具、音箱、安防和家具等落地性产业基础优势,以“智能传感器、新型显示、高值医疗器械”为增长点,全面部署智能家居系统、单品、设备等关键细分领域的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技术与传统家电、厨电、灯饰、音箱、锁具、安防、家具等落地性产业相结合,助推智能产品互联互通,构建智能家居生态体系。推动边缘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智能家居的产业化发展,推进柔性制造与个性化定制(C2M)模式的智能家居产品示范场景建设。建设智能家居先进计算中心,搭建前端研发设计、中端智能制造和后端电商营销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智能家居全产业链。丰富中山特色智能家居产业核心内涵,以技术驱动中山传统优势产业实现智能化升级,建成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智能家居产业集群和传统家电产业智能化升级示范引领区。
7.社会民生科技
围绕中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民生科技需求,加大实施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力度,重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消防)、应急保障、生命健康、残疾人事业发展、现代农业等直接关系民生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民生科技产业,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民生事业科技水平,使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三)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高地
1.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抢抓后疫情时代人工智能迅猛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坚持技术和应用双轮驱动,前瞻部署决策智能与计算、通用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以重要应用场景为驱动,以“智能+”创新应用为突破口,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健康医疗、人工智能+城市治理等领域形成深度应用场景和高水平应用解决方案,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智能驾驶、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力争形成高端引领、开放共享、自主可控、基础扎实的人工智能一流创新生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高地。
2.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
积极参与广东国家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打造城市数字资产化试验区和产业数字化升级先行区。优化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立数字经济领域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做大做强火炬大数据产业园、全通星海孵化园、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等。支持翠亨新区改革创新,探索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高水平建成全光网城市,融入珠三角5G宽带城市群。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大力实施数字经济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重点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智能终端产业、人工智能新药创制与精准医疗产业、能源互联网、跨境电商产业、信创产业、区块链和量子信息、车联网等前沿新兴产业。加快数字化赋能工业、服务业、农业转型升级,实行“5G+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互联网+农业”等行动,培育传统产业新优势。
3.全面推动数字产业化
加快数字化赋能,围绕电子政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智能家电、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商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技术应用。衔接深圳、广州、香港等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前沿城市,加大芯片、传感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机器学习等核心技术研发,加大工业机器人、无人机、自动驾驶、智能客服等应用技术研发,支持数字内容产业的采集、压缩、传输、存储、智能分析与利用的研究应用,积极研发智能家居、穿戴电子设备、金融电子、工业控制、电网、医疗等领域新产品。支持汽车制造企业发展无人驾驶汽车,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物流。
4.实施应用场景示范
超前布局前沿科技及产业化应用,招引龙头企业,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加大芯片、传感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机器学习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进智能交互技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的协同攻关和集成应用,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
(1)物联网
加快推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产品智能化、近距离无线通信、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环境识别、网络管理、人工智能、人机交互、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发展。提高物联网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开展NB-IoT、车联网、物联网芯片、RFID、智能传感器、物联网网关、物联网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有序推进工业、农业、交通、电力、安全、环保、物流、家居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
(2)工业互联网
引入特定行业的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企业级平台,支持制造、互联网、电信运营、设备、自动化等企业共建跨行业跨区域平台,推出针对设计、生产、运营、营销等不同应用场景的可定制的微服务模块,培育一批高价值、高质量的工业APP,提升平台体验。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产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设备联网实现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感知,开展远程监控、远程维护、故障诊断、产品溯源等服务,形成服务化延伸标杆应用。
(3)云计算
大力引进高性能服务器、海量存储设备等核心云基础设备制造商,构建先进计算中心,促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工业仿真、云计算基础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发展,加快深度学习、强化学习等原型算法研究。支持云服务企业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弹性计算、云存储、云备份等公有云服务。面向制造业、医疗等重点领域,鼓励建设一批高质量的行业云服务平台。
(4)大数据
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推动大数据获取、管理、分析、安全等技术的深入研究,支持大数据产品的开发制造、应用服务和产业化,支持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建设,支持面向产业/行业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
(5)5G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围绕5G重点领域,发展面向5G的新型大带宽信号处理、适应宽/窄频带融合场景下的波形设计、编译码、高效传输、射频与天线等关键技术。鼓励建设5G领域高水平应用创新服务中心,提升原创性研发能力,支持利用5G技术对产品改造、对生产流程的改造和对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支持推进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公共平台建设。面向制造业、教育、医疗、交通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以火炬开发区中山光电装备与产品制造产业基地为载体打造5G产业集群。重点发展5G元器件、5G基站设备及配套设备、5G天线及终端配件、具有5G通信能力的产品、5G相关服务等产业,鼓励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基础材料与核心零部件产业。依托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开展5G+智能制造、5G+智慧农业、5G+4K/8K超高清视频、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5G+智能交通、5G+智慧政务、5G+智慧城市等多个重点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
五、构筑开放协同创新新格局
深度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深化与广深港澳等创新高地在产业融合、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与珠海、佛山等周边地市创新融合发展,强化与国内先进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引进优质科技创新成果到中山落地转化,构建“中心城市研发+中山孵化产业化”的创新格局。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中山开放协同创新水平,努力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一)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1.促进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积极对接港澳科技创新资源,深化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港澳优质创新成果和科技资源在中山集聚,携手港澳共建重大创新平台。落实惠港惠澳政策措施,鼓励港澳资本进入互联网、节能环保、智慧城市、健康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打造面向港澳及国际的创新资源导入支撑地。鼓励市内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与港澳校企院所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在基础性技术领域相关研究、科普教育、科技生产等领域开展合作。推进香港大学生物医药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广东药科大学分中心、广东药科大学—香港大学中山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推动香港顶尖优秀科研成果在中山产业化。深入对接粤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联手澳门开拓葡语系国家市场,共建生物医药科技国际合作创新区。主动对接香港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等港澳著名高校,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与人才交流活动。加强与港澳在创业孵化、科技服务业的开放合作,支持粤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等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并为基地内的孵化项目提供资金、信息、科研及成果转化立项等支持。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市科技计划项目向港澳开放申报,支持中山企业、研发机构、科研院所与港澳联合承担科技攻关项目。探索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和港澳科研仪器共享共用机制。
2.融入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
主动融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依托深中通道全市域主动对接深圳“西协”战略,以深中通道、深茂铁路等重大交通要道为依托,加强深中两市在科技创新政策、高端人才、产业合作等方面的协同合作,重点增强对深圳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科技创新力量的承接能力。规划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以“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多赢”为基本原则,以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民众镇等临深片区为核心区,承接深圳健康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高端智能装备等产业。加强重大科技创新资源载体对接协作,推动与深圳光明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对接合作,探索共建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与深圳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资源载体对接协作,探索共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合作平台。推进与深圳共建创客基地、应用孵化平台等创新载体,与深圳共享创新创业辅导、融资、软硬件开源、产品推广等全过程服务。支持深港两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中山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移转化。引导和鼓励深港科技企业将研发中心、高端制造服务环节等落户中山。主动对接和引导深港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山科技创新项目,吸引更多的科技团队到中山创新创业。推动深圳高校在中山建立研究生院或国际联合学院等,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共用共享在翠亨新区谋划建设深中融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在完善政策衔接联动、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深化粤港澳合作等方面示范引领深中一体化发展,打造区域深度合作的试验田。
3.对接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
以参与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牵引,共建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认真落实省委支持广州“四个出新出彩”的部署要求,加强与广州在产业集群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数据开放共享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谋划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依托中山高端装备制造和健康医药等领域优势,加强与广州高技术产业、生物健康产业、高端服务业对接合作。加强与广州在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合作,探索共建大湾区生物健康产业发展联盟。与广州先进制造业合作,重点加强与广州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和高端装备产业领域合作。加强与广州在信息化领域的对接与合作,推动“互联网+智慧城市”合作,促进数据开放与共享。围绕坦洲、三乡、神湾、板芙等产业优势,加强与珠海在精密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对接合作。主动对接广珠澳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深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协同,助推中山产业提档升级。深化翠亨新区与南沙新区战略合作,加强体制机制交流互动和共性问题研究。
4.推动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
发挥中山作为珠江口西岸几何中心的区位优势,依托中山坚实的制造业基础,强化与周边地市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依托中开高速、中江高速、西部沿海高速等,加强与江门、珠海对接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珠江口西岸新的经济增长极。依托古镇-横栏新光源及智慧照明产业园、板芙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神湾海工装备产业园等平台,强化与江门产业联动发展,打造沿西江产业集聚发展带。强化“西接”功能,以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等粤西地区作为优势产业辐射的战略支点,积极推动产业平台共建,推动优势产业链条向粤西地区及国内中西部地区延伸,拓展中山向西的广度和深度,引领粤西地区加速与珠江口东岸融合。立足北部片区家电、灯饰、五金、物流等产业特色和优势,深化与佛山智能家具、工业设计、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与佛山携手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核心区。推动中山北部与顺德东北部跨区域全产业链协作。
(二)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1.链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
强化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合作,链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围绕生物医药、精密制造、智能制造、低碳能源等领域,大力吸引国际高端研发机构和国际科技组织等落户中山,鼓励欧美日等顶尖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校、跨国企业将科学实验室、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和高端加工制造环节落户中山,引进项目、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制造业强国合作,建立跨国联合开发、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吸引跨国公司成片开发等多元开发机制,抓好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合作载体建设。加大与世界知名高校、院所联合办学力度,大力引进和培育高端创新人才。鼓励市内创新型企业到创新密集区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利用境外创新资源,引进国际高端创新人才。打造高层次国际交流平台,推动健康与发展中山论坛、粤港澳大湾区中山生物医药产业高峰论坛和吴阶平医学奖评奖颁奖活动等逐步上升为国际级峰会。
2.拓展面向“一带一路”的开放创新合作
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促进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方面合作,将中山打造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名企业在中山设立区域性研发中心,鼓励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市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利用“一带一路”资源,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研发机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和综合性产业基地等载体,推动国际联合研发和产业化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金融、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合作。鼓励市内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
(三)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全面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企业参与军队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军品采购等方面政策,以研发后补助、失利补偿等方式支持民口企业参与军品研发。整合优化市内现有资源力量,主动对接广州、西安、成都、杭州等军民融合发展起步早且发展较好的城市,采取平台共建、项目合作等方式,争取引进高水平军民科技科研院所落户中山。大力推动中山市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军民融合产业孵化基地、军民融合服务中心等军民融合创新载体建设。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简化军工资质认证、审批程序,创新监管模式。
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为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科技管理机制,增强核心引擎功能。
(一)深化落实科技管理机制改革
1.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完善科技评价机制,积极打造柔性、高效、动态、负责任的科研管理机制。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启动监督和管理分离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积极引进具有科技管理专业服务经验的机构来中山设立登记设立类事业单位;探索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试行项目制运营,以项目养人,服务科技计划项目日常管理;采取政府采购、公开遴选、定向委托等多种方式确定省内若干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委托相关业务。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工作的监管,制定工作规程、绩效目标体系、项目检查、评估和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等规范性制度。推进法治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推进政府科技管理数字化转型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落实“放管服”要求,不断简化、优化政府科技服务事项流程,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可办”。推进政府科技管理数字化转型,通过电子政务、政务钉钉等途径开展政务管理服务。加大大数据领域专业科研机构和人才资源导入,推进建设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平台,推动政府数据安全有效归集、开放和共享,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协同。
(二)推动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改革
1.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定位基本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探索采取“揭榜挂帅”“板块委托”“并行资助”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健全探索性、颠覆性技术研究管理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全国开放申报。对主动来中山布局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试行主审制,打造一批高质量具有中山品牌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探索建立科研项目攻关动态竞争机制,将一次性资助调整为分阶段资助。
2.优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
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完善全方面、多层次的科技项目评价体系。精简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建立科研创新失败案例数据库,减少创新从零开始的试错成本。继续配合省组织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强化地市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健全让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
3.加强科技评审专家管理
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的科技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强化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责任,建立专家入库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完善科技评审专家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全面优化科技评审专家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三)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
1.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创新引进高端科研机构财政扶持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资金切块、自主立项、绩效评估、动态调整的“放管服”改革。对现行科技资助资金及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强化财政投入绩效要求和使用效益。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持续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探索试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稳定支持”、“科技悬赏”、部门和市镇联动等投入方式。探索对重大科研项目实施跨区域滚动支持制度。探索实施深港澳科技项目支持计划,允许市级财政资金按规定跨境使用,强化与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合作。
2.创新科研经费管理方式
加强科研经费柔性管理,进一步改革和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间接费用管理、结余经费管理等环节,探索开展“负面清单+包干制”等新型经费管理模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人力资源成本费不设比例限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减少繁文缛节,便于科研人员按照规定报销科研经费;科研人员要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科研经费。简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
3.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不同类别专项资金相应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建立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突出经费使用的成果产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对行业、领域带动辐射作用,实行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及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多元化机制。
七、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吸引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创新要素向中山集聚,持续提升创新效率与能力。
(一)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
1.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法律法规,围绕创新链完善政策链,建立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引领支撑作用。加强科研经费和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用地保障、税收补贴、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各类政策的衔接配套,加大普惠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政策叠加协同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推送政策至各类创新主体,发挥政策实施效果。完善创新政策督导评估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促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见效。
2.探索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围绕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激励人才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等方面勇于先行、敢于先试,制定出台先进性、领先性、前瞻性的政策,坚持锐意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探索制定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公共采购、商业化前采购和消费激励等需求侧的政策,争取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政策,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及时开展政策清理,对不适应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适时调整、修改,破除政策对创新探索的束缚,推动中山更广范围、更深领域开展改革创新。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1.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改革
研究推广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等改革举措。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流程,充分赋予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制度,完善容错机制,探索开展“小岗村”式体制机制创新。
2.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加强上下联动,支持更多已结题、未转化的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及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中山市开展成果转化,并给予相应财政支持。探索建立技术研发市场化机制,鼓励市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优质科技创新成果到中山落地转化。主动对接引导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山科技创新项目,吸引更多的科技团队到中山创新创业。积极构建“中心城市研发+中山孵化产业化”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从1到100”,加快建设珠三角(中山)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3.促进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大力培育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机构,推动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中试孵化、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科技服务作用。加快发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网络,探索开源社区、虚拟社区等新模式。完善技术经纪人制度,开展系统化培训,培育一批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技术经纪人。
(三)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继续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开展专利导航工程,培育一批支持产业发展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探索产学研协同高价值专利培育新模式,加强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布局和风险防控,支撑产业创新和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打造“中山智造”品牌,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为企业提供商标品牌全方位、深层次、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管理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研发、生产、经营、采购等全流程和全链条。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政策,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加强专利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1+1+N”知识产权保护阵地,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企业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管理专业人才和中介服务人才,构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结合
1.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等亟需资金扶持的科技企业,强化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发挥中山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公开遴选一批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子基金,进一步撬动社会资金投向天使投资、科技企业孵化、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领域。加快设立产业投资母基金,招引东岸城市股权投资基金到中山设立机构及开展业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商业基金、商业化科技类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引导境外资本投向中山创新领域。推动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实施管理层和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鼓励本市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与境外科技投资机构新建、共建国际科技创新基金。
2.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探索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管理服务系统,对入库申请、融资申请、融资受理等相关工作实行线上运行。支持银行机构聚焦重点产业领域设立科技支行或专营部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科技金融机构,鼓励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机构,加强广东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中山分中心等建设,推动中山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在翠亨新区打造湾区金融发展集聚区,向上级争取复制推广横琴自贸片区的财税政策,建设香山系金融机构,促进港澳金融机构到中山设立金融分支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组建和扶持科技金融投资、股权众筹、股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等平台,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推进火炬区、翠亨新区、小榄镇科技金融试点示范工作,加快科技金融新城建设,支持东区加快建设中山“众创金融街”,探索科技金融结合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发展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流转、监管等方面的服务,逐步建立一批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担保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3.完善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
进一步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科技信贷风险控制,规范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资金池,优化业务流程,明确科技贴息分级标准,着力解决一批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的融资难题。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信贷产品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政府+银行+保险+评估公司”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山模式”,引进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积极发展多种增信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支持火炬开发区争取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设备)推广应用、融资以及人员保障类等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保险新险种,推广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降低科技企业风险。支持科技型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推动银行完善科技信贷评价体系,推广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
4.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鼓励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融资和股权交易。支持科技型企业运用融资租赁手段开展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鼓励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集合票据,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并购融资。支持设立科技并购基金或科技产业基金,促进高端技术成果在中山落地转化及产业化,形成产业集聚。
(五)优化营商环境
1.加大“放管服”改革
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项目,积极推进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实行包容创新的监管方式,按国家要求落实行业领域开放市场准入。全面落实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深化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窗”综合改革,完善导办代办等服务机制,开展服务流程和服务平台优化再造,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
2.创新招商引资模式
大力实施科技招商,注重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的融合推进,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引进价值链中高端的新技术、新项目。打造“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的市级科技招商平台,统筹负责项目挖掘、科技金融、科创服务等工作。实施市镇街联动招商和部门联动招商,在土地供应、扶持政策、载体建设、投资合作、产业定位、项目招商等方面密切配合。
(六)培育新时期创新氛围
1.加强创新文化宣传
加强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依托双创基地,积极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广东、众创杯、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中山赛区、创客湾区等创新创业赛事,搭建多方沟通交流平台,引导更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并与孵化载体作有效对接。加强学风作风建设,弘扬勇攀高峰、敢于担当的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2.加强科研伦理与诚信建设
加强科研伦理制度建设,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将伦理审查、自查贯穿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推动科研人员遵守科技伦理规范。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健全诚信信息采集和记录、分级评价、案件调查处理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强化“红线”“底线”意识,营造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生态。建立统一规范的科研诚信档案,将科研诚信建设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3.全面提升科普水平
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骨干企业深度参与科普工作,积极发展科普企业,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各类科普公共平台、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构建大科技、大科普工作格局。借助互联网和数字信息技术等手段,通过在线教育平台、线上网课等方式,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普及。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科普工作者、社团和志愿者。强化科普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支持举办各类促进创新创业的科普讲座和科普报告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实现科学技术的广泛普及。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发挥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坚决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科技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科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决策的政治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科技事业的部署上来,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位置,保障“十四五”时期重点科技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措施落实,加强与《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省科技创新规划的衔接,重视与知识产权、创新人才等专项规划和各区规划的协调,加强与珠三角其他地市的协调配合,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统筹指导,落实规划各项主要任务。
(三)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
推动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建立健全稳定性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机制。优化科技专项资金结构和方式,加强对基础与应用基础、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点产业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保障规划中科技创新项目的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层面的项目支持和专项资金支持。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科研用地保障
加强土地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创新科技产业用地供应和使用方式,深化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优先安排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用地,为规划各项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将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省分配的占用征收林地定额、“三旧”改造用地,优先用于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等重点科创项目建设。
(五)强化规划监督管理
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将“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实施情况纳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和宣传展示工作。发展具有中山地方特色的科技智库,为政府决策、科技管理提供支撑。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专项监测与跟踪分析,为规划的动态调整和顺利实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