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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信息来源:档案局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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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为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服务,特制定“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
  各类档案馆基础业务与条件建设稳步发展。到“十五”期末,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计7万卷,比“九五”末增长67%;向社会开放档案6454卷,比“九五”末增加43%;馆库面积由原来的1600平方米增加到2300平方米。市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计15.4万卷,比“九五”末增长195%;馆库面积由原来的390平方米增加到1800平方米。市国土房产档案馆馆藏档案计94万卷,比“九五”末增长30%;馆库面积由原来的1030平方米增加到1700平方米。
  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效果显著。市档案馆共接待档案利用者4384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23221卷(件);2004年9-11月,举办了“档藏六合风雨,案列千载沧桑——中山(香山)清朝民国时期教育专题档案藏品展”,参观人数达3万余人;编写了《中山市档案编研成果汇集》、《中山明清档案史料汇编》等编研资料共17种计106.6万字;2003年5月开始,向社会推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共收集到100个单位(含镇区)移交的现行文件5988份、政策法规汇编等资料527册,接待现行文件查阅311人次,查阅文件238份,复印文件967页。市城建档案馆共接待档案利用者6148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0721卷。市国土房产档案馆共接待档案利用者14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49万卷。
  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2004年3月,中山市电子档案馆项目经市发展计划局批准立项,总投资573.8万元。到2005年底电子档案馆硬件设备及外购软件全部到位,机房建设和综合布线正式验收,应用软件开发系统主体功能完成80%。到“十五”期末,市档案馆已建立机读档案目录计59万条,占馆藏档案的60%;市城建档案馆已建立案卷级机读档案目录8万多条;市国土房产档案馆建立机读档案目录80多万条,并于2004年11月建立了档案扫描系统,已扫描档案260万张;95%的镇区和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应用珠海泰坦文档管理系统,建立机读档案目录计200多万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十五”期间,有70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其中省特级(含国家二级)47个,省一级(含省级先进)18个,省二级5个;全市294个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中,有260个规范建档,其中14个达到省级以上标准。
  档案宣传与科技教育工作全面加强。通过印发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组织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拍摄电视专题片以及在《中山日报》、《中山画报》开辟专栏刊登有关文章等形式对档案与档案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五年来,我们与省档案局联合举办了9期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共有854名档案员取得结业证书。市档案局自办或与市属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17期,参加培训达1463人次。2001年成立中山市档案学会后,召开了4次档案学术研讨会,共收到学会会员提交的论文73篇,有63篇论文入选广东省档案学会青年学术年会或档案学术研讨会,其中13篇获奖。2002年创办了档案学会会刊《中山档案》,到2005年底已编印13期。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十一五”期间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档案馆舍面积狭小,建筑设计不规范,限制了档案馆特别是国家综合性档案馆公共服务职能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档案的安全保护。二是档案信息化跟不上办公自动化和档案利用网络化的需求。三是镇区档案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档案人员队伍有待加强。四是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相对滞后。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总目标,紧贴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做好服务工作。按照依法管档、信息化强档、社会化用档的总体思路,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档案事业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努力把市档案馆建成符合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要求的公共服务型开放型档案馆;以整合国家档案资源为主导,推进档案管理体制与服务机制建设,有条件的镇区设立档案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达到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同步发展的水平;以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为重点,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和档案管理网络化建设;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每两年组织一次档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制定《中山市镇区档案馆工作规范》、《中山市电子档案馆管理制度》、《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二)镇区档案管理体制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作出的“组团布局,集约发展”的战略决策,先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小榄镇、坦洲镇等中心镇区设立档案馆。未设立档案馆的镇区配备专职档案人员。镇区档案馆、档案室充分履行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管理职能,全面开展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1、充分发挥电子档案馆管理系统功能,各镇区及市直各单位实行电子文件在线归档、移交;市档案馆在网上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已公开政务信息;市档案局实行档案业务在线咨询、指导。
  2、加强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到“十一五”末,市档案馆建成馆藏永久、长期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立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等重要全宗的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完成所有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实现与城市规划系统联网,逐步实现城镇建设档案信息管理网络化。市国土房产档案馆完成房地产档案数字化扫描。
  3、规范各单位档案室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监督指导,逐步提高各单位电子文件归档的齐全完整率。到“十一五”末,镇区和市直各单位档案室100%建立机读档案目录,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形成的归档电子文件实现全文检索。
  (四)档案馆舍和国家档案资源建设
  1、重点抓好档案馆舍建设。市档案馆新馆库于“十一五”中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市国土房产档案馆馆库面积增加至2900平方米。
  2、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市档案馆完成应进馆文书档案接收任务,加强对专门档案和全市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加强有关孙中山及其他中山(香山)籍著名人物的档案文献和反映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珍贵档案文献的收集、征集工作。镇区档案馆、档案室集中保管镇区机关各部门形成的需永久、长期保存的各门类、载体档案,对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档案采取代为保管措施。
  (五)档案安全保管保护体系建设
  1、各级各类档案馆完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应急方案、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制度和灾难恢复机制。市档案馆和其他有条件的档案馆实现消防、防盗报警和库房温湿度调控自动化;开辟档案特藏室,专门保管价值高、特色强、载体特殊的珍贵档案。
  2、各单位档案室配备防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湿、防虫、防有害生物设备,提高档案保管的现代化水平,确保档案的安全。
  3、采用先进的复制、修复技术开展档案保护与抢救工作。市档案馆于“十一五”期间完成馆藏民国档案的抢救修复任务。
  (六)档案服务机制建设
  1、市档案馆进一步规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疏通现行文件移送渠道,使档案馆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镇区档案馆、档案室探索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
  2、开展声像档案服务工作,做好重要政务活动、重大事件的拍摄及声像档案管理与提供利用工作。
  3、建立有关制度,逐步开展档案寄存服务。
  (七)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1、市档案馆积极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完善开放鉴定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开放档案。
  2、市档案馆充分利用“中山档案信息网”定期公布开放档案和业务信息,举办网上展览,开展网上文件目录查询和全文查询服务。
  3、各级档案部门要通过举办档案展览与陈列、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等开发利用馆(室)藏档案资源。“十一五”期间,市档案馆举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展览2个以上,独立或与有关部门合作编辑出版3种以上的档案编研成果,强化爱国主义和社会教育基地功能。
  (八)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1、各镇区及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做好各门类档案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机关建立协同共管机制,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开展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指导各镇区档案部门抓好城镇建设档案的形成、积累和规范管理工作;“十一五”期间完成所有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税务基层分局规范建档任务。
  3、以公有及公有控股企业为重点,加强对公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2008年底前完成转制公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
  4、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拓展和深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和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和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形成的档案的监管力度,规范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档案管理工作。
  (九)档案科技教育工作
  1、围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做好高新技术、现代管理技术的普及、应用、推广工作,为档案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学术交流搭建平台,为档案信息化与文档一体化管理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
  2、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素质。以岗位培训为重点,并根据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不同时期档案工作的特点和任务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专题讲座。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档案人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
  四、实施项目
  (一)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功能并适应档案事业长远发展需要。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由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和展览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和辅助用房四部分组成。
  投资方式:市财政。
  实施时间:2006-2008年。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以市电子档案馆为依托,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和重点档案室对重点全宗和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数据和全文数据库;实现电子档案管理馆室一体化、网络化,电子档案馆逐步与婚姻登记等业务办公系统对接,建立档案信息共享平台。
  投资方式:市财政、镇区地方财政。
  实施时间:2006-2010年。
  (三)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项目
  项目内容:对14多万件民国档案和其他珍贵档案,采取裱糊修复、缩微、扫描等措施进行抢救与保护。
  投资方式:市财政。
  实施时间:2006-2008年。
  (四)珍贵档案征集项目
  收集、征集散存于市外与民间的有关孙中山及其他中山(香山)籍著名人物的档案文献;收集、征集散存于民间的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档案史料。
  投资方式:市财政。
  实施时间:2006-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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