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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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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中山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的指引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圆满完成了《中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的各项任务,全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各项卫生指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均居全省前列,部分项目居全国先进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在“十一五”时期实现更大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十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1、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
  截至2005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69个,其中医院2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9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中心血站各1个。社会医疗机构(含医院、门诊部、诊所等)87个。全市医院病床5531张、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860台、卫生技术人员8045人,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36%、178%、39%。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平均每千 人口拥有医院病床3.9张、卫生技术人员5.2人(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之比1:1.3)、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2.1人,执业中医师0.24人。高、中级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29.1%。
2004年市财政卫生经费类支出为1.64亿元(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经费、环境卫生投入经费等),占地方财政支出2.77%(2000年为4.89%)。
  2、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全市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得到进一步健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9个,基层医疗机构(农村卫生站)362个,形成较合理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乡居民步行或乘坐交通工具在20分钟行程内有医疗卫生机构,能获得便捷的卫生保健服务。
  截至2005年底,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年诊疗服务量达1448.5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数达26.4万多人次。居民人均每年接受诊疗10.3 次,每千人口年均住院187.0人次。
  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趋于完善
  新建设的市疾病防控制中心预计在2006年投入使用。各镇区建立了相对独立的防保所,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村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专(兼)职卫生防疫员,全市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应急卫生队伍建设,已建立起由市应急办、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断提高综合防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全市公共卫生监测与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市卫生检验中心新增仪器设备2000多万元,通过了广东省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国家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开展各类检测项目520项,其中312项得到国际上40多个国家互认,市卫生检验中心检测能力及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不断提高,2005年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95.3%,公共卫生监测合格率95.3%。
  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市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已如期实现85%的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全市常住人口“六苗(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乙脑)”免疫接种率均在97.6%以上。每年度开展脊灰炎强化免疫活动,服食接种率均达97%以上。规范接种门诊建设步伐加快。全市共有镇区级预防接种门诊30个,其中规范门诊14间,16间达示范门诊要求。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我市成功地控制了非典型肺炎发病和蔓延,为全国取得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5、医疗急救能力显著提高
  “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市急救中心、市新生儿急救中心、中医急救站和30家镇区级医院急救站建设, 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市镇两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调度有序的急救网络。目前,全市拥有“120”救护车66辆,急救人员393人。全市救护车外观统一,统一配置心电监护系统和呼吸机等基本急救设备和药品、GPS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信息系统,医疗急救网络调度有序,运行协调,在日常急救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急救服务半径在4-6公里内,接出诊电话启动救护车到达现场平均为10分钟。医疗急救抢救成功率达到95%以上。
  6、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
  我市已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有国家级卫生镇8个,省级卫生镇15个。全市农村饮用清洁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从2000年的95.0%上升为2005年的100%,自来水普及率从2000年起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2000年的80.7%和81%提高至2005年的96.7%和100%。
  7、医学科教成果显著
  “十五” 期间,市卫生检验中心(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影像科、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心、儿科、市肿瘤研究中心;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中医急症专科、康复科;市博爱医院妇产科、新生儿急救中心等10个单位成为科技兴医规划重点专科室(实验室)。共完成市科技兴医“十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13项,培养选拔市科技兴医“十五”规划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名、青年技术骨干100名。“十五” 期间,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硕果累累,每年获市科学技术奖数量约占全市总奖项1/3,2004年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实现零的突破。
  8、中医工作进一步加强
  截至2005年底,我市“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全国示范中医医院” 一间,市级综合医院、镇区医院共设中医科28个。全市中医床位达457张,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327人,其中高级职称54人,中级职称112人,平均每千人占有病床0.33张。中医药资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年中医诊疗人次821892人次,住院服务量9783人次。
  9、居民健康水平持续续提高
  2005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76.24岁,比“十五”期末提高1.22岁,比全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高1.45岁;全市婴儿死亡率(4.26‰)和孕产妇死亡率(13.30/10万)分别比“十五”期末降低38%和52%,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8.83‰和20.73/10万)。
  (二)“十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1、“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费平均约占年度财政支出的3%,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医疗卫生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2、病人过于集中到大医院就诊,城市大医院被迫不断扩大规模。卫生资源投入的整体成本效益比相对不高。
  3、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不足,影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发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和卫生监督专业人员配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口状况不相适应。
  4、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服务规范尚不健全,尚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等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5、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压力仍较大。
  6、卫生监督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及影响因素分析
  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健康水平的提高,使卫生事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并对医疗卫生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1、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8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十一五”期间,预计我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至2010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入富裕型小康社会。
  2、人口状况及发展趋势。200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40.9万人,外来人口123.5万人。2010年末中山市户籍人口将达到15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78%。由于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年增长率,外来务工人员将继续保持较高的数量,预计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320万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维持卫生公平性的负担进一步加重。
  3、疾病谱的变化。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高血压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老年疾病将快速增加。据2004年居民死因调查,疾病死因排序为(1)循环系统疾病;(2)肿瘤;(3)呼吸系统疾病;(4)损伤和中毒,此四类疾病占死亡总数79.5%。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环境和生态的变化,人口的流动性增大,使职业中毒、意外伤害和创伤病人大量上升,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肺结核防治形势更加严峻。疾病谱的变化将使医疗卫生总支出进一步上升,也需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行结构上调整和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4、健康意识的加强和卫生服务需求的扩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市居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医疗卫生需求将不断增加。同时,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质量、水平、服务态度、价格、提供方式等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从服务体制、服务方式、经营管理和服务环境、服务技术、服务者素质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5、随着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药物应用于医学领域,将使疾病得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疾病预防与治疗效果提高,但同时会导致医药费用上涨。
  6、健康消费将成为一个很有潜力的公共消费与投资领域。我们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应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努力创造医疗服务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质为目的,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富裕型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构建覆盖市、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医疗急救的高效、快速、畅通的信息系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吸收一批高技术人才,建立一批重点专科,依靠卫生科技进步,提高我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多元化卫生服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构建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使人人享有适宜的卫生保健服务,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
  三、 主要指标
  
1、城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6.5岁。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4、2010年每千人口医院病床6.0张,其中镇区医院3.5张。
  5、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6.9人(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之比1:1.15),其中执业医师3.5人。高、中级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35%以上。
  6、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城区居民乘坐交通工具15分钟内、农村居民步行20分钟内能够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7、农村合作医疗实行镇区统筹,农村人口覆盖率平均95%以上,人均筹资与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到2010年力争达到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水平。
  8、巩固发展创建卫生城镇成果,到2010年全市100%的镇达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50%以上镇成为国家卫生镇。
  四、主要策略和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加强卫生行业监督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将企业、部队、个人以及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均纳入本规划,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制定和完善各项医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依法履行卫生行政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用设备等卫生服务要素实行准入制度,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原则是:注重体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形成政府投入的卫生资源与民营资本投入的卫生资源共存共荣的良好卫生资源配置环境。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鼓励个人、社会力量或中外合资举办高起点、高水平、具规模的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卫生机构按区域居民的人口密集程度和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居民步行或乘坐交通工具20分钟行程能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范围内,不增设功能重复的卫生服务网点。
  3、严格限制少投入、小规模医疗机构的低水平重复设置。
  4、严格实行大型医用设备和高档仪器的申报审批制度。
  5、实施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农村卫生站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变。构建布局合理、服务便捷、适应经济发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1、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培训专业队伍等措施,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反应灵敏、统一协调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对霍乱、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切实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努力实现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阶段性目标。
  3、加大对有毒有害企业和高危暴露人群的职业危害动态检测和监管力度,提高职业病的防治水平。
  4、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精神疾患等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
  5、充分发挥中山市健康教育所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卫生知识,开设健康教育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
  6、巩固发展我市创建卫生城镇成果,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建卫生镇、村为动力,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形成文明的道德风尚。
  (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1、加强市级综合医院软硬件两方面建设,使其成为全市重症、疑难病的诊疗中心和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示范医院。
  2、每个镇区设立一所政府办医院,增强镇区医院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技术指导和辐射功能。
  3、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4、重视民营医院发展,努力提高民营医院的服务档次,充分发挥民营医院的专科特点和作用。
  5、建立健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6、在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卫生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政府对其服务范围、项目、内容实行有效的监控。
  7、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实行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投融资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拓宽办医渠道,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
  (五)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1、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体系,落实妇幼保健工作责任制,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能力,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实施产前诊断、遗传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加强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的管理,提高外来人口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六)加强卫生执法监督。
  加强市卫生监督所建设,在具备条件的镇区设立卫生监督分所,进一步完善卫生执法监督网络。落实卫生监督经费,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秩序。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卫生法制水平。
  (七)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实施振兴中医药规划,加快以市中医院为龙头的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基础和临床应用研究,突出专科(专病)特色。加快镇区医院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病房和中药房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中的作用。
  (八)加强医疗质量监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1、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质控网络,建立起一套以质量为重点的医疗服务评价系统,加强医疗质量监控。
  2、制定和完善常见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供应室、手术室、ICU、医学影像、检验等技术规范和质量监控,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九)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1、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卫生管理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卫生行业全员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建立健全公开招聘、解聘、辞聘制度,畅通人员进出渠道。
  2、加强政府办医院内部经营管理。完善医院成本核算,努力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运行机制。政府办医院要充分体现其公益性质。
  3、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改革政策,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十)改革和完善卫生补偿机制。
  1、卫生投入以居民健康目标为导向,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市、镇两级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2、进一步规范对卫生机构财政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卫生机构的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卫生执法监督和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医学科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等。
  3、税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非营利性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章征税。
  4、调整和完善卫生服务价格体系。物价、卫生部门根据卫生服务的特点,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调控机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政府加强宏观调控。
  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
  (一)医疗机构设置
  1、配置原则
  根据职责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原则,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
  (1)服务人群(按实际服务人口计算)
  市级综合医院每所覆盖人口80万—100万人口;
  镇区级综合医院(包括民营医院)每所覆盖人口5万—10万;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每所覆盖人口8千—1.5万;
  专科医院根据不同特色可以各设置一所,机构不再向下延伸。
  (2)业务用房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每病床60-100平方米建设;
  不设病床的医疗机构按日均每门诊病人8-15平方米建设;
  专科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依照规定面积建设。
  2、医疗机构设置及规划

  3、医院床位配置及规划
  (1)配置标准:

  (2)不同类别医院病床配置规划

  4、临床医师配置标准:

  三级医院医师按每床位0.35名加年门(急)诊人数每千人0.18名配置,其他设病床的医院按每床位0.36名加年门(急)诊人数每千人0.18名配置。
  5、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十一五”期间主要大型医用设备总量及配置标准(台)

  6、急救医疗网络
  (1)中山市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全市各医疗机构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转运途中监护,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救援。
  (2)各镇区医院急诊科按统一标准配备急救装备纳入全市急救网络,成为中山市急救中心网络分站(急救站),无条件服从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3) “120”为全市统一医疗急救特服电话号码。急救网络内救护车使用全市统一标志。
  (4) 建立和健全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地图、卫星定位、电脑指挥的自动化调度,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
  7、中山市卫生服务体系与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主要建设项目(见附件)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疾病预防控制系统
  (1)机构设置
  完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区)防保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各自职能,形成市、镇、村(社区)三级比较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人员配置
  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实际服务人口3.5- 4/万人配置。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村级(社区)应配置专(兼)职防保人员。
  ②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备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实验室质控考评工作。
  (4)主要指标

  2、妇幼保健系统
  (1)机构设置与职能定位
市妇幼保健院(市博爱医院)是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管理和组织实施机构,在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母婴保健技术指导和监测中心的职能。各镇区医院和防保所,配置与实际服务人口相适应的、分工明确的妇女、儿童保健专科医务人员。在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下,实施社区妇幼卫生工作。
  (2)人员配置
  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专业人员按实际服务人口1.6-2/万人的标准配置。
  (3)规划目标

  3、卫生监督体系
  (1) 机构设置与职能定位
  加强市卫生监督所建设,在具备条件的镇区设立卫生监督分所,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
  (2)人员配置
  卫生监督执法专职人员按实际服务人口0.8-1.0名/万人的标准配置。
  (3)卫生监督主要目标
  4、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1) 建设目标
  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互连互通、强化职责、依法管理的原则,建成我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包括疫情信息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等),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构建覆盖市、镇、村(社区)的疾病防控、医疗卫生以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网络末端到镇区,信息触角延伸到社区(行政村)。
  (2)建设与管理
  ①市政府负责规划和投资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
  ②市卫生行政部门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日常监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预警。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③市、镇、村(社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的搜集、调查、录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目标和任务
  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初级保健为基础,以促进居民健康为目的,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我市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率达到90%以上,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技术人员占全市医疗技术人员总数的60%以上,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2、策略和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把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两个文明建设规划。调整和完善现有卫生资源,按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规范其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区医院为本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设备,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区域地段和人口分布情况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现有城乡基层医疗网点为基础,进行调整、改造和功能转变。现有农村卫生站逐步转型和合并,调整充实人力物力,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实施规范管理,逐步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下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加以补充和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2)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以社会效益为主,有偿服务和义务服务相结合,把预防保健和健康促进放在社区卫生服务的首要位置,根据不同对象提供相应服务。对常住居民逐步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提供连续性、系统性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对暂住人群建立临时健康登记卡册,按需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逐步完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六位一体的基本卫生服务。
  (3)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对业务培训给予适当补助,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力度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经费,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占年度卫生总投入的30%以上,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4)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改革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财政补偿制度及方式,确保服务质量。
  (5)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参保职工到社区就诊。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全科医师和护士岗位培训,力争到2010年在社区工作的医护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建立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的制度,鼓励和组织市级医院医务人员到社区为居民服务。
  (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资格准入,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和民主监督,保证居民就医和用药安全。
  (8)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组织设置中医诊室及相关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掌握基本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在社区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四)医学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体系
  1、目标和任务
  (1)建设10个重点专科(实验室)。通过建成各具优势的重点专科群,带动其他专科发展,提升我市专科建设档次,力争有2-3个专科在珠三角地区乃至全省具一定的技术优势。
  (2)开展10个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提高我市医学科学研究水平,力争在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的某些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选拔20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在省内享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专业人才。
  (4)培养和引进80名以上硕士、博士。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各重点科室(实验室)均配有硕士或博士人才。
  (5)选拔培养一批青年技术骨干。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科室、各镇区医院都要选配有明确专业方向、具相当技术潜质的卫生技术青年骨干。
  2、策略和措施:
  (1)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在职医学教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山市人民医院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博士后人员引进工作,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中山市医学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科技水平。
  (2)医疗卫生机构把科教兴医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有规划、有措施、有方案,抓落实、出成效。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足够的支持。
  (3)重点专科(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及时吸收和消化本专科的前沿学科知识,并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应用。
  (4)选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分析和鉴别本学科重大科研动态与成果和自主创新能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5岁以下。学术技术带头人应承担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任务,并制订相应规划和方案,组织落实和实施。
  (5)选拔的青年技术骨干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在本行业或本单位享有较高的群众信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个别业绩突出者可以大专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专科技能,有一定的科研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够独立地或在技术带头人的指导下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
  (6)建立和完善重点专科(实验室)和重点科研项目的科技档案。每年组织评审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对照本《规划》的目标任务、措施条件、工作进度等对建档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指导,凡连续两年不能通过考核评价的,及时进行调整。
  (7)重点专科、重点项目、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定和配置由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提出申请,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作充分论证后确定。
  (8)青年技术骨干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行业作风建设规划
  (一) 目标和任务
  完善行业作风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的新型和谐的医患关系。建立健全医院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策略与措施
   1、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等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2、弘扬正气,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发现和树立一批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医务人员无私奉献精神。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护病人的权益,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自觉行为。
  3、采取综合措施,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4、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医院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将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5、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
  6、发挥医疗卫生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监测、评价作用,建立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动态监测、评价和反馈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七、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一)成立规划评价组织
  成立规划评价小组,负责对本规划进行评审。
  (二)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评估制度,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发展规划的实施管理。
  (三)建立评估指标系统
  1、社会经济指标
  政府卫生投入
  医疗保障情况
  人口指标
  国民经济指标
  2、卫生资源与利用指标
  卫生人力资源
  主要设备、装备指标
  卫生经费的投入与产出指标
  医疗服务指标
  预防保健指标
  3、居民健康指标
  人口动态指标
  平均期望寿命
  各年龄组死亡率
  住院疾病谱
  居民健康行为改善指标:如吸烟率、盐与碘的摄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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