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两个适宜”城市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中山为目标,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中山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加快文化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编制,是今后五年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蓝图。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 “文化强市” 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重视文化建设、热情参与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城市文化品位得到显著提升,走出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路子,为“十一五”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公共文化设施日臻完善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城区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以镇区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农村)的文体设施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我市24个镇区的文化站于2003年就已全部达到省一级以上标 准,其中20个达到了省特级标准,4个达到了省一级标准,成为全省首个全部文化站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的地级市。重新装修了孙中山纪念堂,改造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广场环境,装修改造了市图书馆,新建了市美术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群众艺术馆、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商业文化博物馆等一系列重要文化设施。其中,市文化艺术中心已成为我市的文化地标,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和商业文化博物馆分别成为国内首家同类型的博物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在国内同行中率先引入ISO9001:2000的管理体系规范馆务工作,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市图书馆在全省图书馆中率先引入ISO9001:2000的管理体系规范馆务工作,藏书达60多万册,成功升级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特色博物馆建设成果显著,香山商业文化博物馆、中山•中国收音机博物馆成为我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广播电视系统完成了4637公里网络主干线的光纤改造,光纤主干线带宽达860MHz以上,入户网带宽达550MHz以上,有线电视用户超过37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6%,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广播电视实现了村村通。建成了市到镇区的电视会议系统,构建了以市电视台前端为中心全市的有线数据交换平台,建立了市公共信息电视系统,采编制作逐步向数字化、自动化过渡。新启播了FM88.8“环保旅游之声”广播频率。
2、文化精品不断涌现
我市坚持精品战略,积极推动群众艺术创作,重点抓好了戏剧、音乐、美术、摄影、少儿艺术等艺术门类的创作,艺术佳作不断涌现。“十五”期间,获得全国性奖项逾50个,并曾摘取“曹禺文学奖”、“群星奖”、“蒲公英奖”、“小梅花奖”等全国奖项的桂冠;在近年的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中,综合成绩均居全省前五名。积极探索《大沙田的传说》、《神话中国》等一批文艺精品的出版发行、策划推广新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广播电视工作者不断加大推优创优的工作力度,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制作出《海外中山人》等一系列的优秀专题片,打造了《城市论坛》、《周五行风直播室》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节目和新闻栏目,参与制作了《龙票》等有一定影响力的电视剧。
中山日报社在不断提高《中山日报》的办报质量的基础上,创办了《中山商报》,以全新的视角为我市人民群众提供贴近生活、贴近时代的新闻资讯。
3、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重点做好我市名人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确立了“把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全社会共享的有效资源”的思路,建设了一批特色博物馆。开展了翠亨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的相关工作。完成了《中山历史文化丛书》(第一辑、第二辑)的编撰出版工作。组织修编了《中山文化志》。中山咸水歌、小榄菊花会项目正式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小榄、沙溪、黄圃、坦洲、大涌、南朗分别以书画、龙狮鹤舞、飘色、民歌、红木雕刻等民间艺术先后获得省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小榄、沙溪、大涌等镇区更获得了国家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
4、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十五”期间,我市先后成功承办了广东省戏剧花会、全国小梅花荟萃、中国合唱节等大型活动。与中国合唱协会共同创立了首个“中国合唱协会合唱基地”。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组织高雅艺术演出,每年为我市广大群众奉献不少于30场的国际级、国家级高雅艺术演出。积极打造了中山合唱节、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全市现有业余文艺队伍共156支,每年各级文化部门、各类文化团体举办的各种艺术展览100多个,全市有53个文化广场保持经常性活动,平均每年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共3000多场,广场文化活动向品牌化、制度化、大型化发展。
5、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文化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据《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3》,我市2004年文化产业竞争力在全国200个城市中排第28位。2004年经济普查初步数据显示,全市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有5416家,实现增加值42.32亿元,占GDP的5.2%,销售税金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5%。从文化产业内部结构看,印刷业、文化用品及设备生产、文化用品及设备销售、旅游文化服务业是我市目前四大文化支柱产业。其中,2005年我市印刷企业达1400多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02亿元。以文化娱乐、文化会展、广播影视、报业等为主的新兴文化产业也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2005年我市承办了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新观念和新动力。
6、文化市场管理卓有成效
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开展了以遏制未成年人进入为主的网吧整治行动,稳妥地关闭了全市录像室,严厉打击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不法行为,推行了印刷业的互联网管理,联合有关部门破获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案和多个非法出版物地下仓库,推动成立了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音像制品分销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据统计,“十五”期间,“扫黄打非”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全市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35万件,联合公安部门破获非法光盘生产线2 条,破获非法出版物地下仓库20 个,破获大案要案2起,文化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逐步实现有序发展。
7、文化人才队伍不断优化
目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在职员工共有632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有179人,占28%,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有418人,占70%;专业技术人员有263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有10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67人;40岁以下人员有440人,占全系统人员70 %。相对于“九五”时期,全系统人员总数增加了42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从24%增长至70%,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本系统具有职称人员总数的比例从11%增长至25%,40岁以下人员占全系统人员比例从55%增长至70%。
8、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02年,市文化局属下的中山纪念堂管理处、电影公司和演出公司三个事业单位进行脱钩改制,脱钩改制后划归市国资办公用事业实业公司管理,市文化局对它们实行行业管理;对市文化局属下的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文化稽查队等几个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保留其事业单位建制。 2005年,平稳顺利完成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整合并,组建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合并原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传输机构、广播电视发射台及微波站,组建副处级建制的事业性质的中山广播电视台。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力量形成合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二、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既面临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1、发展的机遇
(1)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世界潮流,文化与经济走向融合,文化综合实力在国家和地区竞争中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党委政府都纷纷把文化建设纳入总体发展战略,文化交流已成为地区之间、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合作的重要手段,文化建设成为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企业文化成为打造品牌凝聚力量的重要抓手,全社会形成了重视文化工作,积极推动文化建设,热情参与文化建设的宏观环境和社会氛围。
(2)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时期,我市的经济增长方式将由投资拉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外延型向集约内涵型转变,创意经济将成为我市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选择,发展具有高技术、高产出、高智慧、高才艺、低消耗、低污染等特征的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实现经济转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
(3)多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户籍人口人均GDP达7102美元,社会正处于精神文化需求旺盛期和文化消费膨胀期,发展文化事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发展文化产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空间。
(4)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中宣部等部门发出了《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文化部发出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或文件,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配套鼓励性文件,标志着促进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生产力发展的良好体制环境与政策环境初步形成。
2、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1)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但是,目前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农村文化建设薄弱,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2)随着互联网、现代通讯系统、广播电视等现代电子媒体的广泛运用,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文化领域承诺条件的开始兑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现代电子媒体、品牌文化载体和文化产品传播其意识形态,加紧进行文化扩张和渗透,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3)我国部分文化市场准入政策仍然从严从紧,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不完善,文化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文化品牌较少,文化专才引进政策滞后,人才不足,名家匮乏,这些都是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发展全局,围绕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能力为基础,以弘扬民族精神、培育和弘扬新时期中山人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为核心,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布局合理、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增长性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增长点,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在全省领先,文化综合实力和文化竞争力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2、主要目标
----市、镇(区)、村三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到2010年,市级图书馆藏书达到100万册,人均拥有公共图书藏书数达1.6册。全市镇区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特级标准。城市社区每千户以上居民小区建有具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功能、便于群众参与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行政村建有文体广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宣传橱窗等设施。
----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长足发展。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年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到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12%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30亿元,占GDP的10%左右。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发展。中山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机制得到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比较健全。特色博物馆建设实现品牌化、特色化、系列化,并取得显著成效。
----广播影视工作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以高新科技为依托,以网络改造为基础,以发展广播电视内容产业和有线数字网络业务为重点,把中山广播电视网络逐步建设成一个无线覆盖与网络传输相结合,广电传统业务与现代媒体网络业务相结合的高质量、大容量、多功能宽带数字综合信息网。基本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电影放映业实现产业化、现代化和数字化。建立起农村电影放映新体制、新机制,实现农村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
----文化领域的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建立以市图书馆为龙头、以各镇区、各社区(农村)图书馆为网络的公共图书资源和服务共享体系。文化共享工程在市区建有共享工程分中心、镇(区)建有基层服务站、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点的目标。将中山文化信息网建成政务服务与文化娱乐服务相对细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综合性平台。文化资源的公共服务实现信息化、电子化。
----形成专业化程度高、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到2010年,我市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选拔、考核、激励机制,形成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复合型的多层次文化人才梯队队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4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占80%以上,高级职称占1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占50%以上。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保障有力。在我市建立起比较健全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文化事业经费占各级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达1%以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制度进一步健全,文化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拓展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要以“高起点高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原则,大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公益文化设施,重点要完成新图书馆、广播电视网络大楼、博物馆群、名人纪念馆等一批公益性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任务。要引进现代管理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借助社会资源管好用活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大未成年人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力度,把原市图书馆改建为少儿图书馆。创新管理机制,依托市群众艺术馆丰富而优良的环境资源、设施资源和人才资源,把市群众艺术馆打造成我市一流的文艺创作中心、活动策划中心和艺术培训辅导基地。
要加大政府投入,以政府为主导,以镇区为依托,以村和社区为重点,以农户和居民为对象,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大力加强乡镇、村级、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每个行政村要建有文体广场、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宣传橱窗等设施;城市社区要建设配套文化设施,每千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要建有一个具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功能,便于群众参与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部分省一级的镇区文化站要加大建设力度,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力争在“十一五”期间达到省特级文化站标准,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良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加大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和数量,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提高中央台、省台、市广播电视台节目入户率,促进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到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同时,广播电视台(站)要开办服务“三农”的栏目、节目,提高栏目、节目的吸引力;二是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采用政府专项资金扶持,社会力量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在农村逐步推行数字放映,加强农村影院的建设、更新和改造,增加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三是优化服务“三农”的出版物发行网络,以连锁、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农村设立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经营网点,适当调整农村出版物发行点的准入门槛;四是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有意识地把一部分全市性的文化活动安排到镇区举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五是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村级综合文化室,实现80%以上村(社区)文化室达到市文明村(社区)标准的目标;六是面向外来员工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供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3、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十一五”期间,力争每年承办一至两个国家、省级文化艺术活动,努力争取1-2个省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常设性文化艺术活动落户中山。要根据市民、基层群众和外来建设者的群体需求特点,打造制度化、示范性的文化活动品牌,增加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在坚持开展“中山合唱节”、“社区文化艺术节”、“新年音乐会”、“元宵音乐会”、“读书月”、“中山市少儿艺术花会”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依托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机构,引入现代策划和运营机制,结合广播、影视、网络媒体,打造“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艺术精品演出季”、“中山市小艺术家少儿艺术大赛”、“中外名篇百家讲坛”、“中山市农村艺术节”、“外来建设者才艺大赛”等文化活动品牌。坚持开展“十佳文化广场”评选活动,加强广场文化建设,推动群众业余文艺创作。以“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一企一品”为目标,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
4、创新文化服务模式,提供便利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设立镇区文化站分中心和社区、行政村文化活动室用户点,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文化信息网。二是加快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依托现代科技,借助物流原理,建立以市图书馆为龙头、各镇区图书馆为骨干、各行政村图书室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三级现代图书馆网络,基本建立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统一调配、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总馆制。三是深化文化工作信息化建设,整合资源,将原中山文化信息网改版成履行管理职能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政务网,以及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资讯和服务的文化信息网。四是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网络,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展览、流动演出、流动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通过区域间的资源整合,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五是实施市内重点文化设施“一卡通”工程,建设城市文化电子票务系统,推出优惠服务和信息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六是完善每周文化活动信息发布制度,每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本市主要文化活动信息,重大节庆活动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专题发布。七是推出《中山市文化资源管理系统》等文化指引,优化我市文化资源的宣传手段,提高公众对中山文化资源的知晓度。八是建立公共文化机构展演展览导赏服务制度,提供公众的欣赏兴趣和欣赏水平。九是坚持面向学生、老人、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实行免费或优惠服务制度。十是建立统一的办证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证服务,为业界构建一个“一条龙服务”、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构建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展体系
1、突出重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做大以文化艺术业、报刊业、影视业、广告业、出版发行业、动漫设计业等为代表的核心层文化产业;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做强以文化会展业、网络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休闲娱乐业等为代表的外围层文化产业;优化结构,提升档次,做优印刷业、文化用品和产品及设备的生产销售为主的相关层文化产业。具体要突出重点,推动建设一个文化产业园、做大做强一个优势产业、大力打造两个产业品牌、扶持建立三个基地、加快发展五个重点产业。
----推动建设一个产业园。产业园以数字化、国际化、簇群化为总体定位,产业内容以动漫、游戏、软件设计、影视制作、广告创意等为主体,引进和创办艺术院校,重点发展影视制作、广告设计等大学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基地,积极发挥文化产业园区对周边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创意经济的发展。
----做大做强一个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实力强、技术新、品牌好的国内外知名印刷企业落户中山,形成洼地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印刷业向现代化、数字化、大型化发展。积极参与泛珠三角的印刷业分工与合作,抓住我省建设珠江三角洲国际印刷中心的机遇,完善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提高印刷业的整体竞争力。对印刷园区建设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印刷业从分散化走向集约化。推动企业与院校协作,建立印刷技术研发中心(基地),培养印刷业适用型人才。大力推动以中国包装印刷基地为龙头,以小榄镇、东凤镇、东升镇、古镇镇、南头镇、三乡镇、坦洲镇、石岐区等重点区域的印刷业加快发展、优化结构,向集约化、高级化和规模化发展。
----大力打造两个产业品牌。一是打造以名人资源为依托、以特色博物馆为品牌的文化旅游业。进一步挖掘和整合翠亨村、孙文路的历史文化资源,将翠亨村打造成孙中山及其追随者的纪念地,将孙文路打造成特色博物馆系列的展示长廊,积极将孙中山故居、收音机博物馆、商业文化博物馆、名人纪念馆、灯饰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群的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等经济活动融合,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业。二是打造以中国合唱基地为依托、以合唱为品牌的文化会展业。大力发展合唱文化,配套拓展指挥、钢琴、配乐、化装等艺术演出业、艺术培训业,培育服饰设计、制作、配送等相关行业,在我市形成合唱用品集散地,推动以合唱品牌为龙头的文化会展业发展。
----扶持建立三个产业基地。以争创国家、省文化产业基地为抓手,以促进我市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为目标,大力扶持小榄镇文化艺术品产业基地、三乡镇古玩古旧家具业、坦洲镇首饰文化主题公园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其形成产业体系和品牌,增强特色产业的发展后劲。
----加快发展五个重点产业。一是加快发展文化娱乐业。要积极采取“调整、优化、创新、提高”的发展方针,形成一批以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经营为主体的品牌型连锁公司,压缩过度竞争的娱乐项目,积极发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的娱乐项目,促进文化娱乐业和网络文化业规范经营、管理完善、诚信自律、繁荣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出版物发行业。配合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完善遍布城乡的书报刊、音像制品发行网点,调整出版物发行业布局。引入全国性、全省性连锁店或扶持本市骨干企业,在我市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工业园区建设连锁分支机构。探索发展互联网营销、会员制发行、直邮发行等无店铺销售新方式,走集约化、连锁经营之路。三是加快发展广播影视业。继续推动广播电视业深化改革,提升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做大做强影视业。要以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为契机,打造以有线数字网络为依托、以家庭电视机为终端的多媒体综合信息平台,打造数字电视产业链,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 IP电视以及电子政务、文化教育、交通旅游、医疗保健、就业指导、生活资讯、电视购物、股市行情、短信彩信等数字电视增值业务,把数字电视发展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先发展以电视和广播为龙头的内容产业,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栏目和节目,扩大受众群体,调整境内外和市内外节目广告播出比例。开发广播电视节目附加值,延伸节目制作、节目包装推广、市场增值运营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链。引导电影放映业走向产业化,创新经营方式,增强经营机制活力。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和外资改造电影院基础设施与技术装备,大力发展一院多厅式的电影城及综合性电影超市。开发具有高科技特征的立体电影、动感电影放映业务等,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四是加快发展文艺培训业。建立开放性、多样化的文艺培训市场,一方面以现有的市群艺馆、镇区文化站、活动中心等资源为依托,在重点发展公益性文艺教育培训的同时,面向市场为广大群众开展文艺培训,另一方面规范管理,扶持引导,积极推动以社会资本与个人投入为主体,以幼儿、青少年、老年人为主要对象,以市场行为为主导的文艺培训业发展。五是加快发展报刊业。积极推动中山日报报业集团的建设,探索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分开的改革之路,提高办报质量,转变经营方式,实现多元发展,将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打造成综合实力居我省地级市报业前列的报业品牌。
2、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十一五”时期,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的有序繁荣发展和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文化市场宏观管理,加快市场整合,对鼓励发展行业、一般发展行业、扶持发展行业、限制发展行业、新兴健康的文化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科学设定准入条件,调整布局,规范经营;二是努力培育一大批既懂艺术规律生产规律又懂市场经济规律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组建各类文化企业,吸引外地知名文化企业、文化品牌落户中山,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要引导和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办文化,广泛调动文化活动策划和运营人才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文化活动策划和组织企业;三是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文化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高效流动。四是完善现代流通体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网上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业态和流通方式;五是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市场。重点要建立市文化艺术中心经营管理体系,打造演出文化品牌,培育健康、高品位的观演文化,吸引本市和周边市(县、区)的观众观看演出,推动形成繁荣健康的观演市场;六是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增强全民保护版权的意识,有效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创作积极性,推动作品的创作、开发、经营、传播互促共进,形成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综合执法程序,强化镇区的属地管理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大力净化文化市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构建文化精品创作传播体系
建立艺术创作激励机制,培育艺术精品,树立我市特色的艺术品牌。引导本市文艺工作者强化精品意识和积累意识,增强艺术创新能力,重视菊花艺术、醉龙、民歌、沙田风情、名人资源等地方特色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创作一批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和思想性的文艺精品。要坚持精品战略,继续抓好基础较好的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艺术门类,创作出一批精品佳作,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文艺家。我市群众文化创作总体成绩要保持全省前五名的水平。要注重《神话中国》等文艺精品的策划、推广工作,加强对优秀作品、文艺品牌和文艺家的宣传展示和推广,探索文学艺术与影视传媒相结合的方式,以产业化手段促进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工作,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艺术效益的有机统一。
按照“三贴近”原则,继续实施推优创优工程,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法、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打造大批两个效益俱佳、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优秀作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制和流程,巩固发展《城市论坛》等品牌节目栏目优势,强化策划,打造新品牌,继续推进频道频率和节目栏目专业化、品牌化。发挥文化、广电合作的优势,整合资源,不遗余力地以创新精神办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目,增加自办节目比例,提高收听收视率。“十一五”时期,在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基础上,至少增加电视节目频道八套、广播节目频道一套。积极开发数字电视的专业频道(教育、医疗、曲艺、音乐、电视购物),特别是注意开办弘扬本地人文风貌,采撷地方曲艺、民间艺术等广大受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不断满足观众不同需求。
(四)构建数字化广播影视体系
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模式,建立运行高效的技术平台、运营体系和服务体系。结合我市的实际,以小区为单位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分片启动,分步实施,稳步启动和实施我市有线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将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利用数字技术,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建立以家庭电视机为终端的多媒体信息平台,积极发展付费电视、视频点播、交互电视、高清晰电视等新业务,切实把有线电视从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的转变,从传统广播电视节目服务向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的转变,从单一赢利模式向多元赢利模式的转变,把电视机变成家庭信息多媒体终端,实现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和交互化的目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选择权,照顾好低收入家庭和弱势群体。
要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地统一城区网络业务运营,加快改造市至镇区的光纤骨干网,完成中心城区和各镇区有线电视分配网的双向改造,促进网络的数字化发展,为开拓网络多功能业务提供网络基础,为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推进市广播电视台的数字化、网络化,推进采、编、播、制作设备逐步向数字化过渡,着力构建内容资源管理和节目交换平台。构建以GIS地理信息系统、网元设备网络管理系统为核心的网络监控维护体系,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控体系,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积极发展数字电影院线,改造传统电影放映设施,逐步实现电影数字放映。
(五)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制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我市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依法保护我市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要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三要加强历史文化名人资源的保护,重点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历史遗迹、名人故居、历史文化街区、古旧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保护好孙中山故居的文物环境和翠亨村的整体风貌,规划翠亨村保护区,申报翠亨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四是建立以市博物馆为龙头,特色博物馆为主体,各镇区博物馆为骨干,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五是一步增加文化历史积累,继续出版《中山历史文化丛书》(第三辑)等书籍;六是开展各镇区文物普查,公布一批镇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是开展非物质文化普查工作,建立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制定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八是对列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明确有关保护主体,有计划地提供资助和扶持,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九是继续扶持有条件的镇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民族民间艺术之乡,适时启动市级民族民间艺术(特色文化)之乡(村、社区)的评选、命名工作。
(六)构建文化人才体系
大力推进“人才兴文”战略,形成多层次文化人才的梯队阵容,建立一支高素质、事业心强、创新能力强的文化行政管理队伍;建立一支门类齐全、一专多能、事业心强、策划能力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图书信息专业队伍;建立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开拓型的文博工作队伍。
参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探索以文化项目吸引高素质人才的机制,善用文化名人和文化人才资源,聘用、引进一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大师”或高层次的文化人才参与我市文化建设,创造出一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成果。营造良好的文化建设氛围,吸引文化界各种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指导,优化文化艺术顾问机制,充分发挥 “文化智库”的作用。
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培养造就文化艺术明星、学科尖子人才、行政管理优秀人才的机制。每年选派一批优秀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领域专业人才、行政管理人才,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知名的传媒单位、文化机构进行学习。同时采取共建、合作等方式,建立若干个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我市各方面的文化人才。在注重引进复合型人才的同时,要重视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选派优秀人才到先进的文化单位、文化企业进行驻点学习,承担文化项目运作,赴名牌院校进修等途径,加快复合型人才的成长。
建立与文化领域创造性劳动特点相适应的工作制度,与文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手段,构建干部职工队伍的评价、培训、选拔、使用、流动、配置和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人才价值和文化创新价值,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五、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规划的实施
1、明确规划法定地位
“十一五”规划是指导中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强化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系统、各镇区的文化管理部门须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规划评估和考核机制
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系统、各镇区的文化管理部门的实施情况实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二)保障措施
1、实现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一是建立公益文化活动项目招商推介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办公益文化活动,拓宽社会办文化的途径,广泛调动文化活动策划和运营人才资源,使政府从文化活动的繁琐的组织工作中走出来,使公益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工作更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二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建立文化行业协会,逐步将一些不适合由政府履行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质量与服务标准、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的作用。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营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广播电视台在确保频道频率所有权、资产控股权、节目终审权和播出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部分非新闻宣传类的可经营资产的市场化经营路子,以经营收入支持宣传主业,使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互促进,确保喉舌功能的有效发挥。
3、理顺镇区文化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精神,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类频道、频率、节目栏目不实施制播分离改革,节目的采、编、播全部由电台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频道频率属于国家专有资源,不得出售,不得由任何公司、个人租用和承包,不得公司化、企业化,我们要以此为依据解决好我市目前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促进部分镇区理顺宣传文化中心的管理架构,加快文化、广播电视方面的资源整合,形成镇区文化工作合力。
4、完善、落实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一是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确保市、镇两级文化事业投入比重不低于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市、镇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要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三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公益文化事业筹资机制,逐渐形成对公益文化事业多渠道投入的体制;四是建立、落实公益性的文化设施用地由各级政府划拨的政策。
5、完善、落实鼓励捐赠和赞助公益文化项目的政策。社会各界捐赠建设我市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以采取冠名的方式命名文化设施的名称。
6、用足用活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实行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对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按税法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二是落实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单位,实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7、建立健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一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兴文化产业、外向型文化产业和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部分借款贴息或补助;二是建立鼓励文化企业向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政策;三是切实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文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四是制定吸引外地知名文化企业、文化品牌进入我市开展产业经营的优惠政策;五是制定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的政策。六是制定允许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经营在文化广播电视系统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吸收民营资本,加速业务多元化发展的政策;七是制订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经营性业务发展的财政政策;八是制订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以及行政村因地制宜配套文化娱乐、出版物发行等文化项目的政策;九是落实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
8、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鼓励事业单位中可经营性业务吸收各类资本实现多元化发展。
(三)强化依法治文,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法制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文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积极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抓紧完善文化发展政策体系,抓紧制定专项工作规划,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文化管理部门、专项工作主体的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和政策;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三是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四是制定完善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等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五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六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专题性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文化工作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