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部署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海洋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海洋经济和渔业经济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114.4亿元,增长 5.8 %;水产品产量17.64万吨,增长2%;水产品总产值25.35亿元(现行价),增长5%。
上半年,我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海洋综合管理。一是抓好海域使用确权办证。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工作的通知》,完成中铁南方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装备生产基地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证登记配号工作,这是我市第一宗通过国家统一配号获得海域使用权证的案例。二是协调跟进广州市与中山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关于广州与中山海域界线划定问题,省政府会议纪要提出对争议海域划界方案重新论裁决前,暂缓执行《关于裁定中山市与广州市海域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通知》。为争取省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有利于我市海域划界方案,市政府召开协调会搜集历史资料,我局主动配合,为下阶段划界商谈争取主动。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广东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工作。为争取在全省海洋经济综合开发中占得先机,在配套实施方案中布局我市重点项目,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将翠亨新区纳入凭海域使用手续直接进入基本建设程序试点工作,得到省局同意;市政府批准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四是做好重大项目用海服务。市国土资源局在南朗镇虎池围用地引入重点项目,我局积极与省局沟通协调,省局同意该项目用地按照土地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意见。五是推进翠亨新区围填海项目申报。配合新区办就围填海岛屿设计进行论证,提出新区围填应尊重海域自然属性,充分考虑珠江口海域自然淤积因素。六是开展海域使用权确权普查。重点清查1996年5月1日以前尚未变成陆域的围填海工程以及5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用海项目。我局比对了1996年前后的航拍图,走访了市围垦公司等建设单位,对我市历史围填海项目进行登记造册,清查结果发现我市围填海项目都是在1996年前竣工的,属于国土部门管理范畴。
(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一是开展江河增殖放流。6月份在全市江河增殖放流一龄大鲤鱼5108公斤,“四大家鱼”夏花鱼苗1273万尾。二是完成海洋与渔业监测任务。完成了3个陆源入海排污口3月、5月份采样、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完成近岸海域趋势监测点5月份海水采样、送样工作,我市入海排污口水质基本符合海水水质要求。三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年审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证单位有4个,新申请1个,注销8个;参加驯养繁殖证年审的单位及个人2个,新申请12个。
(三)优化养殖品种结构促转型升级。我市池塘养殖面积369786亩,滩涂护养面积13860亩。根据养殖实际,我局引导各镇区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稳定南美白对虾、“四大家鱼”等主导品种养殖;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发展名特优品种养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甲鱼、脆肉鲩、桂花鱼、鳗鱼等大宗优质水产品养殖,面积达201352亩,占全市池塘养殖面积的56.6%。结合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建设十二大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在南朗镇沿海滩涂建立了10000亩浅海增殖护养白蚬基地和16425亩虾蟹混养基地;在市内各镇区建立了153864亩南美白对虾、96692亩“四大家鱼”、 22118亩脆肉鲩、7921亩甲鱼、7554亩桂花鱼、7352亩罗氏沼虾、5099亩生鱼、3875亩观赏鱼、3000亩禾虫和1846亩笋壳鱼养殖基地。通过建设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逐步形成我市渔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现代渔业格局。
(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制订《2012年中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中山市“三打两建”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抽取草鱼、鳙鱼、鳜鱼、对虾、罗氏沼虾等4批共112个样品送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监测站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指标、甲基睾丸酮等指标,检测结果显示:除3个样品孔雀石绿或呋喃唑酮指标超标外,其余109个样品各项指标均合格,样品合格率97.3%。三是开展鳜鱼、乌鳢两个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出动126人次对各镇区重点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养殖场36个;抽取鳜鱼4个样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及呋喃唑酮等指标,检测结果显示:4个样品各项指标均合格。四是组织指导各镇区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及人员,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五是扶持种苗示范基地建设,从源头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关。推广现代育苗技术,重点提升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种苗示范场生产技术,做好种苗许可生产证登记发放工作,规范管理苗种场;拓宽苗种检验渠道,建立苗种质量检验平台;扩大我市水产苗种生产场地,调整水产苗种培育方向,规范办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全市苗种生产场家换发证87家,培育品种以“四大家鱼”、南美白对虾及罗氏沼虾为主;对镇区推荐上报的水产苗种示范基地调查,筛选部分基地,明确扶持建设方向,建立标准化水产苗种繁育场。六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执法车辆27辆次,对我市105个养殖场、种苗场和5个大型水产品交易进行执法检查,共抽取样品141个,检测结果显示:除1个草鱼样品被检出阳性外,其余样本各项指标均合格。被检出药残阳性的样品,责令当事人对池塘作净化处理;在重新抽检且检验合格前不得销售,坚决不让阳性样品流入市场,不合格样本追溯率100%。
(五)加强水产品质量认证和名牌水产品培育工作。一是抓好无公害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组织新申报无公害水产品认证的内检员、业务人员35人参加省无公害水产品内检员培训班。组织港口镇馥誉水产养殖场和神湾镇梓梏养殖场等8个养殖基地2300亩池塘进行无公害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二是抓好企业名牌产品复审。对全市6家企业的10个名牌产品网上登记;组织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公司生产的宝平牌鲮鱼肉片和宝平牌草鱼、东升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东裕牌脆肉鲩省名牌农产品复审。
(六)加强渔业科技工作。一是协助各镇区举办培训班,开展养殖技术交流活动。协助各镇区举办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班26期,1608人次参加;发放渔业科技杂志及各类资料共1.6万份;组织水产养殖户外出参观学习及技术交流共53批,人数为766人次。二是推广现代渔业机械。全市现有各种增氧机76428台,池塘增氧面积340561亩,占全市池塘养殖面积的92%;池塘清淤机210台,清淤面积24470亩;水产自动投料机7696台,投料面积60327亩;水产切料机、搅拌机及颗粒机共912套,养殖面积为34493亩;其他渔业机械7169台,服务面积96497亩。三是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协助有关镇区申报《高效太阳能养殖水质调节系统》农业科技攻关项目;配合省技术站《珠江三角洲集约化池塘高效增氧与健康养殖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设立3个试验场地,上半年该研究课题结题,效果明显;与华中农业大学合作,开展《饲喂蚕豆“脆肉鲩免疫机能及肠道微生物菌群影响》课题研究,推进脆肉鲩健康养殖,促进产业发展。四是建立渔情采集点和病害监测点。以大宗品种为主,开展渔情信息采集,每月对渔情采集点3060亩池塘的养殖成本、销售、病害等信息汇总上报省技术站;选取10个水产养殖病害监测点,测报面积6440亩,测报内容主要是草鱼的赤皮病、出血病及对虾的桃拉病、白斑病等。五是引进水产新品种。开展亚洲巨龟品种特性和驯化养殖试验;从台湾引进黄金石斑养殖;尝试第三代缩骨大头鱼与南美白对虾混养;引进推广锦鲤新变异物种珍珠锦鲤养殖。
(七)加强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一是成立18个渔政中队等机构改革工作。为解决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区域分布不合理、覆盖面不全、机动性较差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份成立18个镇渔政中队。这是我市新一轮事权改革、简政强镇重要举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创举;渔政中队的成立,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我市基层渔政执法力量,为更好地开展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切实做好渔政执法工作。强化渔场管理,严厉打击电鱼行为、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渔船;清理滩边罟、“迷魂阵”。渔政船共出航92天,航程3470海里;出动执法快艇237艘次,航行1175小时;出动执法人员932人次;检查渔船169艘;共查获违规渔船48艘,查获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宗,没收电鱼网具30张、发电机16台、蓄电池2个、升压器3台及机动小艇4艘;清理滩边罟103800米。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渔航、渔港安全检查。加强珠江禁渔及南海伏季休渔管理。三是抓好海监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采取白天与夜间巡航相互交替的方式对全市水域实施严密监控;开展海岛保护、“碧海2012”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非法采砂、圈海霸海、排污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八)落实惠渔政策。一是抓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推进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神湾镇鱼干加工场已动工建设,年内全部工程竣工;该项目预计年产值达20万元,租金收入达6.5万元/年,为神溪村解决富余劳动力20人,带动当地渔民从传统捕捞业转向海产品的加工、流通、销售等行业。我局多次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南朗镇横门社区渔民转产转业问题专题会议,制定转产转业初步方案,为灯笼涌搭建临时便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送服务上门,下乡设点为1207艘办理渔船年审签证。三是完成我市2011年下半年渔用柴油补贴发放工作。全市应发渔用柴油补贴渔业船舶共1074艘,总功率为14174.10千瓦,补贴总用油量为5772.0416吨。四是切实做好休闲渔船检验管理。对20艘休闲渔船严格按检验程序把好检验质量关,要求休闲渔船船体结构、轮机、电气、消防救生设备以及稳性与干舷等应满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有关规定;对休闲渔船的救生设备、消防、信号、航行、无线电等安全设备和设施在满足相关检验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休闲渔船的特点,对一些安全设备和设施增加了检验配置要求,重点抓好水密舱壁、航行信号、消防救生、电气、防护安全设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五是继续抓好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业务。全市共有2012人参加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保险金额578900元。
(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以我市开展全民修身行动为切入口,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打造能担当起领导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科学发展重任的合格团队。
存在问题:一是用海矛盾突出,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的理念、方法与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二是发展海洋经济任务艰巨,支撑海洋事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海洋管理部门作为综合性部门,承担着多种职责,海洋综合管理职责越来越重,需要协调的部门越来越多,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三是受养殖面广、人多、分散,养殖户健康养殖意识不强,生产环节监控不够到位,检测手段、设备、资源整合滞后等因素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被动,直接影响到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四是先进实用水产技术攻关、推广力度不足,种苗质量、养殖病害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农(渔)民持续增收;五是镇区水产品流通加工业发展不平衡,布点不合理,制约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水平的提升;六是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外省“三无”渔船问题,仍屡禁不止,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借助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契机,全力推进翠亨新区等重大用海项目建设;以推进现代渔业、促进农(渔)农持续增收为目标,加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技兴渔、海域综合管理和资源环境保护及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促进我市海洋综合管理和渔业行业管理上新台阶,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农(渔)民持续增收和渔区稳定。
下半年,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推进凭海域使用手续直接进入基本建设程序试点工作。在市政府批准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后,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用海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争取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部门统一意见。
(二)全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基地建设。海洋综合管理基地选址确定后,我局对基地建设方案作出调整,计划分两步实施:一是建设码头,二是建设办公楼;我局重点推进基地可行性研究的编制评审工作,争取年底获得市政府批准和市发展局立项。
(三)抓好池塘综合整治。抓好冬春池塘综合整治工程,完善水、电、路、桥等基础设施,使养殖区符合大生产、大流通要求。引导各镇区利用我市优越的养殖环境,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现代渔业,直接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
(四)抓好渔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新品种、优质水产种苗引进推广。一是狠抓科技创新与应用,提高渔业科技支撑能力。围绕农业部确定的“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目标要求,开展以“渔业科技入场到户、助推健康安全增收”为主题的“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重点推广水产实用新技术、高效新产品和健康养殖方式,以及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二是创新养殖模式,推广对虾高位池养殖及工厂化养殖,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用药污染,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推广高效微孔增氧等先进实用渔业机械,加强水质对流,提高增氧效果,提高养殖密度,提高产量;减少用电,降低成本,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三是抓好新品种引进推广。引进名优新品种养殖,形成新的有优势的主导品种,逐步替代因长年不间断养殖致使病害较多的对虾等品种养殖;抓好优质品牌水产种苗的培育。四是大力抓好水产良种选育、亲本更新和技术改造,靠科技走病害防治、良种化道路;加强种苗场规范化管理,保证优质种苗供应满足我市水产养殖的需求。
(五)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组织指导各镇区加快配备水产品快速检测仪器,加大水产品检验检测力度,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按照省的要求,实施水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水产苗种、违禁药物使用、药物残留专项执法检查;联合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探索建立部门联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抽样检测,完成农业部及省局布置的任务,下半年计划抽取淡水鱼、虾类等180个样品。
(六)统筹做好渔政和海监各项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统一调动安排支队执法力量,保持对电鱼、滩边罟、“迷魂阵”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做好海监执法巡查工作,完善相应有关材料档案;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二是落实封港查船制度。将封港查船作为日常制度和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渔船进出港签证、安全检查和渔船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三是加强渔船修造企业和船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对无证造船、造无证船查处,加大对重点地区渔船修造企业检查力度,把好重点环节关,严肃处理渔船修造企业的无证造船现象,从源头上堵住“三无渔船”来源;采取措施增加通过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认可的修造船厂数量,加大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渔业船舶的检验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各镇渔政中队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中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切实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五是加快促成渔政、边防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以省渔政和边防部门的合作协议为基础,制定中山渔政、边防合作协议。六是加大渔港整治的力度。不断完善渔港、渔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港容港貌,带动渔港所在地经济发展;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做好横门、大冲口渔港建设规划,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尚德养廉行动。一是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廉洁从政,阳光办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财、物、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建章立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监管,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延伸,具体落实到各科室、渔政支队、技术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把关落实。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构筑防线,杜绝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加强干部尚德养廉,实现领导干部尚德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尚德行动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持续常态化参与尚德行动。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