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严格遵守“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积极加强税收征管,大力规范执法行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有效提高队伍整体合力,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2012年,我局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66.67亿元,同比增长6.01%,增收15.13亿元。
全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税源监控,加强指导督促,确保组织收入稳定增长。立足以管促收,挖潜增收,努力增加直接收入。一是加强对税收工作的指导督促,立足以管促收,除召开上下半年的全市税收工作会议、征管质量分析会议外,还先后多次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和明确工作措施,指导督促各征收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同时,落实局领导、科室、分局组织收入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二是健全税源监控体系。积极参与市政府牵头的政务数据交换中心综合治税专项数据应用项目建设,第一期已建成开通,逐步实现了与地税、财政、工商等11个部门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完成国地税数据交换一期工程,并开发了纳税人信息自助采集平台,推进了信息管税。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落实市局、分局两级纳税评估联动机制,并加强对评估企业后续纳税情况的跟踪管理,实现以评促收、以评促管。四是继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总结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经验并在全市全面推广,探索对重点税源户和重点税收风险户的管理办法,构建我局税收征管新模式。五是强化以票控税,全面实行对所有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供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逐步取消手工版(百元)发票,强化对普通发票的监管。六是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工作,细化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基金征收管理。
二、抓住重点环节,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多措并举抓好重点环节,严密税收征管,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强化增值税征管数据分析对比,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形成增值税数据分析报告下发分局,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管理;制定下发《中山市增值税税收优惠征管指引》,规范全市增值税税收优惠管理流程,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管理。二是做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采取推广所得税网上申报、提高涉税鉴证报告质量、加强税收宣传等举措,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效。利用股权转让监控查询系统开展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检查,截至12月底,共检查99户次,存在问题的37户次,已入库税款720.34万元。三是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利用从工商部门取得的非居民股权转让信息,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环节所得税管理,并抓好企业股息红利分配、财产转让、涉外文艺团体演出、特许权使用费等环节的所得税征收,全年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合计6.26亿元。四是配合做好上级指定的办理电子、服装等出口退(免)税专项检查、配合市政府开展打击买单出口专项工作,同时加强出口退税评估监控工作,并联合公安、海关建立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
三、落实国家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涵养经济税源。坚持经济税收观,结合地方实际,努力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助推企业、经济、税源发展。一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扩大“绿色通道”范围,对纳入“绿色通道”的156户企业实行快审快退,加快出口退税速度;上线运行由市政府牵头,人民银行中山支行、市外经贸局和我局共同研究开发的中山市电子退税平台,实现办理退库手续的无纸化和便利化,使企业退税款在国税部门发送退库信息后基本能当天到达企业账户,大大缩短企业退税资金的到账时间;积极贯彻落实国家6月出台的退税政策调整措施,简化办税申报和审核程序,为出口企业营造更宽松的出口退税环境。2012年我局共办理出口退税158.2亿元,同比增长14.14%。二是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支持第三产业发展。自8月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启动以来,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了试点纳税人数据接收清分和下发、试点纳税人业户确认、内部政策业务学习、纳税人培训辅导、税收征管系统调整测试等一系列工作,顺利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换。截至年底,全市“营改增”企业共6553户,以2011年度征管数据匡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全市试点企业全年税收总体负担减轻约1.3亿元,约9成左右企业税收负担将有所下降。三是大力落实中小微企业、产业帮扶等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相关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全年为2000多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额1119.94万元;落实个体工商户不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政策,惠及全市6.96万户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1.56亿元;通过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全年为5.22万户企业减免税务发票工本费554.7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为63户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为35户企业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四、深入开展税收整治,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在部分税务分局试点引入电子查账技术,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同时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着重强化对成品油、钢材等大宗物品销售流通企业的检查,及时查处企业涉税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国税稽查系统通过组织企业自查、税收专项检查、立案检查等,发现查处有问题各类企业255户。结合“三打两建”工作深入推进发票专项整治行为,继续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和专项行动,在提高群众识假拒假能力的同时,强化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力。全年国税部门查处非法取得发票企业162户,查处非法发票1270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检查等一系列检查,继续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督,并下发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的提示性通知指导分局工作,有效减少税收执法过错。健全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集体审理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重大税收决策审理程序,同时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升审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定活动示范点重点培养,并通过实地调研,积极探索适合分局的考评办法和标准;分解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五、改进政风行风,优化纳税服务,和谐税企关系。一是拓展网上办税。全面推广应用网上税务登记免填单功能、年度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和财务报表网上报送等工作,提高办税效率。截至年底,我局所征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8.37%采取了网上申报方式,查账计征小规模纳税人87.93%采取了电话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对增值税减免及退抵税文书CTAIS部分审批权限、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及防伪税控系统审批权限的审批流程进行调整,简化办税流程,切实落实“两个减负”。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以迎接文明城市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并统一全市21个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区域标识等,建成了2个示范厅,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办税服务和良好的办税环境。三是全面开展“同城办税”。从9月起在直属、开发区、南区三个税务分局试点实行申报征收、发票发售及核销、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同城通办,12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全市任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四是深化办税公开和税宣工作。结合“营改增”试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及时通过报纸、网站、在线访谈、税收宣讲会、税企通平台、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帮助企业了解和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五是抓好税风税纪。再次明确了着装管理、仪容仪表、上下班纪律等有关要求,并进行检查,确保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六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全体局领导分批带队深入全市40家重点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税收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听取企业的意见与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七是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坚持利用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对前台窗口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继续在3个分局开展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同时在社会各界重新聘任54名特邀监察员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防伪税控服务单位监管,督促服务单位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夯实保障基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加纪律教育电影活动周、举办“尚德与养廉”专题视频教育讲座等,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两权”监督,在利用好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和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作为省局试点单位,顺利上线运行税收执法风险防御系统(RED系统),充分发挥科技防控的作用。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制订《中山市国税系统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及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建设,调整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及科室挂钩分局联系点,总结挂钩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整体合力。推广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系统、电子文档数据中心系统、分局任务督办系统,完善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平台,提高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多形式全方位推进人才培养,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设立修身学堂(道德讲堂),举办“学雷锋、齐修身”活动、读书演讲比赛,推进全民修身行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岗、开发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第二批“党员示范岗”,2名党员被评为2010-2012年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举办团员、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增加沟通交流和人文关怀,展现国税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