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市法制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指导下,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政府法制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促进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为核心,扎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荣获中山市先进集体、2011年度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创新工作奖、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和创先争优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1-2012年度依法治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率先探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电子管理系统。继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自由裁量权以后,市法制局着手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化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工作,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编码标准化、网上实施流程标准化管理的设计模式,以期实现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目的。
(二)率先成立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制定《中山市法制局法制事务议决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集体议决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议决事项,进一步提高法制部门的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动政府法制建设。
(三)率先推行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后的法律问题研讨制度。为及时解决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后遇到的新问题,市法制局牵头建立了简政强镇事权调整后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协调处理长效指导机制,制定《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调整后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工作制度》,明确镇区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的范围、协调处理机构、处理程序和方式、行政执法业务专用章使用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的司法衔接等问题。该研讨机制的有效运作推进了事权下放改革的深入开展。
(四)率先推进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工作。为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局根据中山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工作,在全市城区以外的20个镇区设立了案件受理点,力图把基层受理点打造成化解基层矛盾的先锋队。
二、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政府相关规制建设
(一)围绕中心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市政府扶持产业发展策略、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审核了一批涉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户籍登记、积分制管理、保障房准入等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配合部门审查涉及公租房、建设工程诚信管理、司法鉴定援助等重要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部门和镇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组织各部门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并拟定《201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规划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涉企、招投标、民营企业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及一批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圆满完成全省试点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评估《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后评估工作为修改完善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措施提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将对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和评估制度的修改提供经验,开辟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效渠道。
三、着眼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
(一)加强依法行政规制建设。制定《中山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各镇区2012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修改完善《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和民主决策科学化;拟定《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推进重大行政举措科学化民主化;总结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撰写公布《中山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中山市政府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管理范围;制定《中山市2012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方案》,协助圆满举办两期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
(二)配合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心工作。指导各部门、各镇区开展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委托执法协议的签订工作,审查备案各部门事权下放协议和具体操作方案;为适应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需要,连续举办3期镇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培训班,共1200多名执法人员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协调解决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火炬开发区、区办事处管理权限问题和镇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办理问题;围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对镇区法制干部实行业务培训;开通镇区党政办(法制办)办理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强化事权改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指导和协调,理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中的工作衔接问题;全面梳理全市各部门行政强制措施210项,制定《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实施调整下放事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镇区实施调整下放事权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开展镇区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调研指导工作。市法制局会同市编委办、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于11月19日至23日对24个镇区就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本次调研活动有效全面掌握镇区实施市属部门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情况,及时指导镇区解决实施调整下放行政执法事权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提升用法律手段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一)在强化政府规章建设中担当法律顾问。一是为全市重大决策提供全面参考。就推进综治工作和平安中山建设、加强计生工作、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格局等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建议,有力增强社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二是为政府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意见。就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信访工作责任考核等提出可行性和合法性建议;三是为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市属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产权交易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和适用性建议。
(二)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为公共利益、社会民生、公共政策调整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达99件;为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三)增聘法律顾问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12年增聘6位资深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至此,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增至13人。这是我市首次聘请省外专家参加政府法律工作,有效提高我市法制工作影响力,提升我市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法律顾问积极为我市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疑难法律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切实履行了职责。
五、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增强解决群众纠纷功能
(一)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机制。着手修改《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查会议议事规则》等5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以适应我市行政复议的形势发展需要;针对现有行政复议委员会中非常任委员总数少、部分委员因故经常无法参与案件审查的现象,提请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架构;完善案件审理的相关操作程序,采用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形式反馈相关执法问题,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积极采取调解和解、听证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复议案件镇区受理点的管理。拟定《中山市镇区行政复议受理点管理办法》,细化镇区受理点设置、人员招聘、档案管理等规定;强化镇区受理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探索建立镇区受理点工作人员协助调查案件机制;创建镇区行政复议与信访案件衔接工作机制。
(三)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通过电视台、电台、公共汽车公司等媒体加强复议工作宣传,引导群众首选复议解决“官民”矛盾,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大幅提高,初步形成“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的行政争议处理格局。
六、夯实法制服务发展的基础,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
(一)着力建设提升效率的制度体系。逐步确立以制度求规范、以规范求效率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业务工作月报制、业务工作档案制及重点事件一事一报制等,使各项法制业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日益增多的法制业务循着规范、协调、高效的路径运转。
(二)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全民修身、创先争优、廉政教育月、读书月、法制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继续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以及“千个支部帮扶千个困难家庭活动”;派出干部作为联系人到板芙镇湖州村做好基层党建巩固提高工作。
(三)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画刊》以及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专版、专访、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简政强镇下放事权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及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推动群众了解政府法制工作,促进社会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认同和参与,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