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市法制局将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的明确要求,围绕我市争创法治广东示范市的目标,使政府法制工作真正体现服务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中山的内在要求。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全市依法行政统筹力度。按照省政府下发184和185号令的要求,全面对照考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改进力度,查漏补缺,加大对全市各部门、镇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力度,着力从全局谋划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基层法制工作,确保简政强镇落实到位,促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动镇区法制工作资源整合,健全法制机构;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和培训,协调市属各部门建立完善业务指导和培训机制,就部门实施下放事权、细化明确承接事权的程序、步骤、制定工作指南;及时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研讨解决。
(三)全力推进“中山市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以科技促作风建设工程。将该系统建设作为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抓紧落实,进一步做好与系统运行密切相关的部门的协作、人员培训、舆论宣传等工作,确保该系统顺利运行。
(四)加大调研力度,为市政府破解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制难题献计献策。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的呈现大多关涉法律,法律途径解决应成为首选。市法制局将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结合实际,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对突出问题调研,提出负责任、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继续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大和谐。通过加大行政复议委员会宣传,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规范镇区受理点人员跟班培训工作;加强复议调研工作,妥善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建设,规范市场管理规章。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调研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和决策质量;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跟踪反馈和监督作用;完善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七)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开展,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促进社会大平安建设。重点做好案件情况特别是重大案件、涉及土地案件的分析报告工作;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
(八)严格按照省普法工作要点的要求,立足政府法制工作职责作用,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