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和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海洋综合治理、渔政执法管理、行政审批管理、检测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较好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现代渔业发展
1.有序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奖补资金项目工作。2016年的基塘整治工作,参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内容,我市计划建设鱼塘面积4000亩,补贴资金400万元,每个场地最小整治面积100亩。目前,已组织23个养殖单位进行申报,预计10月份可以进行验收。
2.有序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制订《2016年中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及《2016年中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全面布置落实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和要求。二是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的通知》(粤海渔函[2016]105号)及《2016年中山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的要求,上半年来配合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及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抽取草鱼、鳙鱼等11批次共259个样本,检验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等指标均合格。三是积极参加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 食品安全”中山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基层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3.有序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在阜沙、民众、西区等镇区开展培训三次,培训277人次;在佛山、惠州等市进行两次技术交流等活动,培训88人次;在茂名市进行无公害内检员培训班,培训28人,均通过考试取得内检员资格。二是积极开展了关于种苗生产、养殖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生产者的办理种苗、养殖生产许可证意识。发放2500份宣传小册子,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4.有序推进捕捞证管理工作。一是今年上半年办理渔船过户审批业务12宗,更新改造6宗。办理拖虾专项证43个,拖蚬专项证37个,鳗苗专项证74个。与渔政部门共同年审海洋捕捞渔船682艘、内陆捕捞渔船502艘、辅助渔船27艘。二是召开协调会,提前介入今年鳗苗捕捞生产管理工作,化解因航道扩张原因影响渔民正常生产的矛盾,对受影响渔民进行合理安置,加强联合巡查特别是在鳗苗捕捞生产初期,对无证生产、不按指定位置生产等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5.有序推进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做好2016年全市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情况调查,向各镇区有关单位下达《关于申报2016年市水产新品种引进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中海渔[2016]26号),要求各镇区组织养殖场申报,初审验收。今年上半年共12个单位申报项目。
6.有序推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工作。根据《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二批)》(中府[2011]175号)文件精神,目前水域滩涂使用权登记、发证业务已在各镇区全面运行,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2016年上半年共发放养殖证94个,面积567公顷。核查苗种场14个。
(二)海洋综合治理
1.完成《中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审工作。今年按照市发改局工作要求,上半年已经完成《中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审工作,修改后进行二审。通过二审后,我局将报送市发改局进行最后审批。
2.全力做好我市项目用海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为深中通道工程项目、中开高速项目着手办理相应用海手续,并报省局审批。
3.协调翠亨新区围填海工作。针对《中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审批,我局一直与省局积极协调。目前,基本达成共识,将会对我市部分海洋功能区划进行修改。同时,省局下达了海洋功能区划管控指标任务,到2020年中山市建设用海围填海规模总量控制在138公顷以内。我局按照指标要求,制定了任务实施方案。
4.扎实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今年是连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第25个年头,我局运用市级财政资金110万元增殖放流约3700万尾苗种,并增加了坦洲铁炉山水库、联石湾水闸两个地点,进一步扩大放流水域范围。
5.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已对全市100多户龟鳖养殖户进行监督检查,暂未发现受检单位出现与申请办证不符品种及数量。同时完成运输证查验5宗,未发现违规事项。
6.响应省局号召,落实海洋防灾减灾行宣传工作。今年我局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在横门渔港、大冲口渔港、中山市杨仙逸小学和东区雍景园小学等地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资料派发与海报展示等多种形式将海洋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进行多方位宣传,本次宣传活动共派发《海洋灾害科普手册》、《滨海旅游小常识》等宣传小册子15000份,《海洋防灾减灾视频资料》光盘1000张。
7.加大宣传海洋日,增强海洋意识。6月8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海洋日”和我国的“海洋宣传日”。今年主题为“关注海洋健康、守护蔚蓝星球”。为进一步向公众宣传海洋日,我局在全市465辆公交车广告屏上,滚动播放海洋日相关情况。
(三)渔政执法管理
1.加强基建和装备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横门大队基建项目建设。我局与市发改局进行了积极沟通后拟订了相关请示汇报材料,推动横门大队值班执勤点及执法船艇停泊码头建设工作尽快启动。二是加强装备建设。跟进内陆50吨级执法船项目,目前该船主船体与玻璃钢上建已合拢,现进行舱室木作装饰。经过调研论证,计划新建7.5米快艇1艘。另外,购置救生衣106件交付各大队、中队执法人员使用。三是加强执法船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船艇管理制度,按照“一船一档”、“一艇一档”建立档案,加强船艇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船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2.渔船渔港监管方面
(1)落实渔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渔航、渔港安全检查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禁渔及休渔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市安委办指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等共4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 115人次,执法船艇 42艘次,检查渔船 225艘次,修造船厂 2 间,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2)日常渔政渔港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做好休(禁)渔各项工作,巩固休(禁)渔成果。我市今年共有禁渔渔船502艘、禁渔渔民868人,休渔渔船677艘、休渔渔民1380人。为落实休(禁)渔管理工作,我局积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悬挂横幅48条,派发休渔旗680面,刊发媒体报道6篇、专版1个。二是认真开展2016年度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提高渔业船员安全意识,分别在板芙镇、南朗镇举行培训班,培训约500名船主和船员。三是进一步完善渔船、渔业船员档案管理。积极整理和规范船员档案,并有序录入系统。四是做好E信通平台发送工作。上半年,通过E信通平台发送危险天气预警、渔业柴油补贴申请、休(禁)渔、年审签证等信息共计95582条。
3.海洋监察方面
一是加强用海项目监管,深化海砂开采用海监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执法。截至6月15日,共开展海监巡航68次,航时238小时,航程3808海里;陆上检查10次,共出动执法船艇65艘次,执法车11辆次,执法人员398人次,检查用海项目7个,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
二是海砂开采用海监管:上半年,共参与省总队部署的珠江口海砂开采轮值任务5次,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海监9027快艇9次,执法快艇30艘次,累计航行180小时,检查珠江口16家企业采砂船279艘次。另外,根据省局制订的《广东省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支队还牵头制订了《中山市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28日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三是用海单位执法检查:对用海单位海域使用权证期限和使用范围进行了检查,发出检查通知书3份。
四是海洋倾废执法检查:上半年查处广州市宏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2艘运泥船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倾倒废弃物案,我局于5月23日对该案进行会审。目前,该倾废案仍在办理中。
4.渔政执法方面
截至6月13日,支队两艘渔政船共出航52天,航程2335海里;出动执法快艇235艘次,航行1066小时;出动执法人员759人次;共检查渔船201艘、没收鱼网具等一批,扣押“三无”机动船2艘;清理滩边罟1600米;办结非法电鱼案件1宗,对当事人没收电鱼工具并给予行政罚款3仟元。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继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加强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我局积极发动基层各方综合执法力量,组织各镇渔政中队联合公安、边防、海事开展“护渔”专项联合执法行动6次,深入开展“护渔2016”系列专项行动、珠江禁渔和南海伏季休渔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等专项行动,其中与江门支队联合开展中江两地交界水域珠江禁渔期联合执法,2天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渔船25艘次、收缴刺网25张(约2500米)。
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强辖区苗种场、养殖场的执法监管,积极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抽样检测、阳性追溯、案件查处。今年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10辆次,对全市18个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配合分批采集监督抽检样品共19个;15个样本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4个样品超标,正在立案办理当中。
三是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检查。重点加强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及市区、镇区的食店、酒楼、水产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对本市所有申办《驯养繁殖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登记造册,掌握本市饲养、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上半年来出动执法车辆3次,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场所4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放生。我局在南朗水场接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活体一尾, 5月4日赴河源大鲵保护区内对该大鲵进行了放生。
5.渔船检验方面
一是做好常规性船检工作。继续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工作,开展全市渔船集中检验,半年来共检验渔业船舶1209艘。
二是切实做好休闲渔船的检验管理工作。对20艘休闲渔船严格按检验程序把好检验质量关,针对休闲渔船的特点对一些安全设备和设施增加了检验配置要求,近期对所配置的40个气胀式救生浮进行集中送检。
三是部署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力量对已装船使用的海洋渔船救生、消防和通导设备质量进行了大抽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检查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产品检验及监督执法工作档案。
四是加强在建公务船的建造检验监督管理。今年上半年,受理了全市在建的8艘公务船的检验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规范监督船厂提高建造质量,对检验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船厂进行整改,确保船舶建造安全。
6.服务渔民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油补调整政策,做好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应发资金和第二批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的核算公示工作。 4月1日,95艘渔船的油补资金已通过农商银行划到渔民个人账户中。
二是配合做好2016年渔船年审签证和规费征收工作。4月5日至5月6日期间,共为1136艘渔船办理了捕捞许可年审等相关业务,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船舶港务费等规费共计43.63万元。渔船年审签证方面,截至6月12日,共年审签证海洋渔业捕捞船舶692艘(总功率12503.2KW)、内陆捕捞渔船497艘(总功率3611.1KW)、渔业辅助捕捞船20艘(总功率565.2KW)。
三是继续开展好渔业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业务工作。截至6月15日,全市1167艘渔船2250位渔民参加政策性渔业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渔民自付部分缴纳保险费815720元,市财政补贴595480元,保险金额达5.4555亿元。今年以来,渔民发生意外事故1宗,结案1宗。
(四)行政审批管理
我局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第一要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6年年6月30日止,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检查及行政征收事项8010件,处理现场及电话咨询1093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02件、办理年审(行政检查)2580件、办理行政征收3628件、处理现场咨询355件,电话咨询738件,完成行政征收46.45408万元。
(五)检测中心建设
1.按部就班,筹备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一是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包括检测机构体系管理培训、实验室检测技能培训、现场采样技术培训、内审员培训、安全管理培训等培训工作。 二是建立实验室资质评审体系。严格按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规定,编制了技术站的体系文件,设置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岗位,编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按要求做到仪器设备独立建档,试剂药品有效可溯,记录报告分类有序,实验操作规范熟练,设施环境安全可控。三是开展实验仪器设备的调试与运作。对所有实验仪器紧急且有序地安排安装调试、校准检定、规程编写、实操培训等工作,让分析实验室的技术人员都弄懂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熟悉操作规程,掌握仪器使用,学会维护保养,保证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四是开展实验室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等实操演练工作。针对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分析实验室、综合技术室以及现场技术室这些岗位的负责人进行审核,找出不符合项加以整改。
2.2015-2016年度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上半年,完成了2015-2016年度数据库的信息更新工作任务,使我市水产养殖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里面的水产养殖企业总数达到5606户。
3.按时完成水产养殖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站的要求,我市继续作为水产养殖信息采集的试点。目前,我市一共设了4个规模比较大的养殖场作为采集点,采集面积达到3145亩,采集工作主要收集我市大宗水产养殖的成本、销售、病害等情况。
4.全面布置,开展我市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根据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启用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信息系统的通知》的要求,我站启动了全市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工作。上半年,我站在全市9个水产养殖大镇设置了水产病害监测点,监测对象有草鱼、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5个主养及特色品种,监测面积为7247亩。
5.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水产品快检工作。2016年全年总检测任务量为250个样品,按计划分成两批进行抽样检测。上半年,我站已经完成了第一批抽样工作,共123个样品。同时,积极配合市疾病防控中心开展肝吸虫中间寄主感染率调查工作。
6.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我市范围内涉海项目的前期预审、后期监视监测的技术审查,为海域管理部门提供了中山珠三角输水线路-南北结合线路、翠城道北段1号桥项目的前期技术审查报告。二是加强与海监执法部门的联动和数据共享,协同海监加强对横门岛重点区域用海的巡查力度,协助完成我市东三和四围、洪奇沥海域倾泥点区域的现场核查和图件制作,开通了海监部门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部分使用权限。三是积极配合海域管理部门开展统一配号登记工作,上半年共计完成横门发电厂自用燃料码头等5个项目的质量检查,有利于接下来顺利开展海域配号发证。四是整理数据,夯实基础。上半年来,整理完成近10年的航空遥感数据、海陆岸线数据、功能区划数据、权属数据等内容,数据量达到10G,进一步夯实了我市海洋数字化管理数据基础,利于海洋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有数可查。
7.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保护海洋环境。今年,我站继续实施本市辖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现状与趋势性监测以及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上半年,完成了中山市6个海水质量监测点的检测工作12次,共计300项监测指标;完成了中山市3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点检测工作6次,共计96项监测指标。
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现代渔业发展方面
1.做好水产健康养殖奖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场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各养殖单位进行产地环评及产品检测,下一步将由省专家对各养殖单位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终审。通过审查并获得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后,我局再组织我市专家对各养殖场进行中山市水产健康养殖场奖补项目验收工作,报市政府核准后将市财政资金下拨到各个养殖单位。
2.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一是继续配合省质量处做好抽样检测,完成农业部及省局布置的任务;二是本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下半年计划抽取淡水鱼、虾类等800个样品,检测指标达3200个。
3.完成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我局将组织市内相关专家对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及水产苗种健康基地建设两个项目进行专家评审验收工作,核准后将市财政资金下拨到各流通与加工企业及苗种场。
4.认真抓好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协助镇区做好捕捞许可证、养殖证及苗种证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到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程序,认真对待每一份行政许可申请。
(二)海洋综合治理方面
1.配合市编委办完成水生野生动物发证部分事权下发工作,编写具体的工作流程图和业务操作指南。
2.完成增殖放流工作验收工作。6月份已经完成苗种放流工作,下半年将会对苗种情况进行跟踪、分析。12月份前,完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工作。
3.完成我市海平面调查工作,通过分析市水利部门提供的数据,分析我市咸潮情况。
4.我市的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通过省海洋局审查并通过,下半年将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
(三)渔政执法管理方面
1.执法方面:一是继续加大“打电”执法力度。巩固执法成果,对外省籍“三无”渔船予以持续打击。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商请省总队或市法制局安排有执法业务授课经验的讲师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各镇渔政中队的案件办理培训工作,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中队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努力探索水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禁药品、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阳性样品案件的处罚力度,依法办理超标样本案,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四是继续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及相关知识。五是进一步加强装备建设,加快建造50吨级渔政船和7.5米快艇。下半年,要做好建造50吨级渔政船的监造工作,按程序招标建造7.5米快艇。
2.渔船基础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船检工作: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检验监督工作,部署2017年全市渔船集中检验;继续争取总队支持,加强对在建公务船的建造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渔船救生浮集中送检工作;开展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老旧渔船“一年两检”工作。二是加强渔政渔港监督工作:做好南海伏季休渔期间安全监督及开渔准备工作,巩固休渔成果;继续做好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渔业船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做好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及上报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做好台风期间回港数据报送工作;继续做好渔船及船员档案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管理方面
1.做好各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审批事项、日常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审批,协助做好审批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理顺进驻事项。在前阶段已经理清一批事项的基础上,下一步继续准备承接更多省下放的事项,继续厘清还有哪些该进未进、不该进已进以及该下放未下放的事项,并争取在下一阶段进一步理顺。
3.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用。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提高行政审批队伍政策法规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向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检测中心建设方面
1、开展2016-2017年度水产养殖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公开招投标、发放工作通知、组织各镇区开展数据采集及更新。
2、开展下半年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完成剩余127个水产样品的抽样及检测任务。
3、在实验室认证工作完成以后,开展水产病害检测的初步实验工作,为水生动物检验检疫以及水产病害防治工作打下实验室检测基础。
4、继续开展实验室资质认证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28个评审项目50个标准方法的方法确定工作,并逐项编写作业指导书;二是加强培训和考核,争取每个分析人员都能拿到上岗证。
5、组织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交资质认证申请,接受专家组的评审考核,尽最大努力提高评审项目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