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市直各部门要抓紧开展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二)做好政策公开工作。各部门、各镇区在制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时,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意见征集情况及对征集到意见的反馈情况要对外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上述领域工作的市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确定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其中,要选取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会议开放制度。各部门、各镇区要明确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在制定会议方案时,要将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时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对照“五公开”要求,各部门、各镇区要对本单位不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公开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
(一)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
(二)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导航。继续完善“中山市惠企政策导航系统”,建立系统政策更新机制,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将系统打造成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细化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省政府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在《关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解读工作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我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各镇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主体责任,明确政务舆情回应时限,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市直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网络舆情实施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做到主动介入、提前预警、分类处理。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放管服”改革等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逐项编制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
(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提升办事服务能力。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根据《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制定我市2018年政府网站考评方案,进一步加大我市政府网站监测力度。继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出台政府网站集约平台管理制度。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将市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规范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开展政府公报改版工作,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及时、准确、规范统一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需在公报上刊登的文件,应当在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切实做到施行前刊登。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安排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公报文件报送工作,并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推出移动平台电子公报,利用新媒体拓宽公报查询渠道,方便公众、企业查询。
(三)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四)加大数据开放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政府数据年度开放计划,依托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开放中山”优先开放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数据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应用。
各部门、各镇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公厅的贯彻执行意见,以及本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并继续执行落实《中山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府办函〔2017〕137号)的分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并通报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