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要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制度,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是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务公开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有助于企业和公众充分理解和适用政策;“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坚持用权为民,依法行政,推动法治中山建设。
(一)坚持常态化解读。各部门、各镇区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要事件信息为重点,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
(二)坚持依法依规解读。把依法依规贯彻到政策解读工作全过程,解读材料要经过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规范化解读。政策解读要做到“三同步”: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二、解读流程
(一)解读材料的组织撰写。
1.政策范围。主要解读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镇区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惠企惠民政策以及关于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涉及经济和民生领域的重大政策。
2.责任主体。政策的制定、实施部门是政策解读组织撰写工作的责任主体。涉及多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撰写。责任单位可以邀请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或企业代表参与政策解读,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3.撰写要求。解读内容要着重突出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及其依据理由、实施的对象人群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区别之处,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制度调整,惠企惠民的政策红利等情况。解读内容要做到全面、合法、准确;语言文字要通俗易懂“接地气”,可采取“答记者问”、“发表署名文章”、“图表图解”等方式,避免过于专业化和公文化,尽量使群众“看得懂”、“信得过”。
(二)解读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解读,由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部门、各镇区出台的政策文件解读,由各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把关。解读材料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合法性问题的,不得审批发布。
(三)解读材料的报请批准。
各单位报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解读材料必须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无解读材料的,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
(四)解读材料的刊登发布。
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可通过政府网站、媒体解读、专场宣讲会、座谈会等活动,以及宣传册、海报、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经济和民生的重大政策及其解读材料进行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
1.政府网站。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要在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上对外发布。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首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方可通过其他方式发布。
2、媒体平台。建立政策解读工作全媒体矩阵,充分发挥中山日报、中山网、中山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平台优势,积极用好“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3.现场直播访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镇长和局长访谈,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每年20期。市政府办公室提供市政府门户网站现场直播访谈平台,各部门、各镇区可结合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工作安排,向市政府办公室申报参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现场直播访谈。经统筹确定,安排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上线接受专访,并以文字、图片直播和视频剪辑录播的形式对访谈过程进行播报。
4.新闻发布会。发布与经济及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的,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形式予以发布,进行权威信息发布和解答,按照新闻发布制度有关要求,原则上每半年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三、工作保障
(一)明确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解读流程落实解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发布解读材料。市镇两级政府、与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二)提早谋划部署。各部门、各镇区每年须上报当年政策解读的工作计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调整。相关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有关重要政策的信息线索,对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提早谋划,精心准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梳理近两年出台的惠企惠民生政策,会同政策起草部门、宣传部门,大力开展宣贯,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各级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沟通交流力度,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培训指导,提升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水平。
(四)纳入绩效考核。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我市政府绩效管理共性指标,分值为1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的单位将在全市政府网站考评中获得相应指标分数,有关考评结果作为全市绩效考核政务公开部分(总分值1分)的评分依据。
(五)发挥商(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商(协)会等经济类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作用,积极建立政府及职能部门与商(协)会微信群等沟通平台,及时推送惠企政策及其解读材料,向企业广泛宣传、解读惠企政策。大力支持商(协)会通过项目化形式购买政府服务,开展惠企政策的宣传和推广。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