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重要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围绕"三个始终",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始终把广大市民作为创建的主体,把创建过程变成中山人自我发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过程,变成传承历史文化传统,增强归属感的文化自觉过程,变成促进公民道德自治和社会自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始终坚持尊重人、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原则,将创建工作融入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融入城市点滴进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文明创建之路。
一、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让市民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主体
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广大市民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受益者。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发展的消极因素。1998年启动了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公有资本成功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再与民争利,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约三分之一的家庭自己做老板;拥有电子、灯饰、健康科技、包装印刷等国家级产业基地18个。簇群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成为中山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和个人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尊重市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村(居)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重大决策出台前,采取旁听、听证会、社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实行市长接待日、市长专邮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开设了"城市论坛",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提升城市的开放度和文明度。
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让市民充分享受文明创建成果
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2000年以来共取消73%的行政审批项目,2005年4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城市之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中山。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广东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共绿地达9.76平方米,营造出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始终关注社会公平,让所有市民都能分享到城市文明的成果,成为城市文明自觉的推动者和维护者。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9.39%,全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并稳妥推进农村保险向城市社保并轨。健全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被列入资助范围。实施安居工程,基本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支持市民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2.5%以下。每年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主题活动,表彰优秀员工,重视保障外来工权益。
三、弘扬优秀人文传统,让市民不断增强文化归属感
中山名人辈出,文脉兴盛,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传承伟人故里历史文化,弘扬中山现代人文精神,不仅能凝聚民心、聚合民力、发挥民智,更能强化优秀人文价值的认同,丰富和温暖中山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开发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投入1亿多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加强孙中山故居周边环境的保护。编写《中山市志》、《孙中山志》等出版物,在中小学校开展中山历史人文教育,举办"好山好水好儿女"中山文化名人推广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历史文化和杰出人物。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让员工有强烈归属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大讨论,提炼出"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重视挖掘蕴藏在民间鲜活、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并注重把现代人文精神注入传统文化形式。4个乡镇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全市有曲艺、戏剧等群众文化艺术团体156个。广泛开展文化广场活动,两年来举行演出5200多场次。每年举行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迄今共募集善款3亿元。目前,慈善万人行活动已成为具有时代性、持久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
四、丰富创建活动内涵,让市民自觉提升现代文明意识
高度重视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的培育,引导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的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促进人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为先导,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制订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促进公民现代文明习惯的养成。开展全民读书月、中山合唱节、中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评选十杰市民、十杰青年等活动,强化公民教育的示范效应。开通"文明中山网",开展全民评议"我最讨厌的不文明行为"等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