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管理,在环卫事业中采取组团式垃圾处理模式,实施城乡垃圾统筹处理,提高垃圾处理产业化、集约化水平。
一、构建垃圾处理组团式发展格局。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将全市地域划分成中心、西北、北部和南部四个片区。按地域规划组团式垃圾处理系统,对市域范围内20个镇区的垃圾实施区域化管理,即在若干镇区构成的垃圾处理技术组团范围内,科学利用土地资源及其它自然条件,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在适当地点选址共建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按照"全面规划、整体布局、系统管理、综合整治"的主导思想和要求,结合中山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从市域范围的控制性管理和镇区操作性管理两个层面编制和实施了《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和《中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同时,加紧进行各镇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目前,中心组团范围内的五个镇区以及另外三个组团的垃圾处理基地选址所在镇区的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他镇区环卫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也已相继启动。
二、加快组团式基地建设,提高垃圾处理产业化、集约化水平。2001年,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开始建设,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区、火炬开发区、港口镇、南朗镇、民众镇和五桂山镇。该基地总投资约5.7亿元,规划消纳垃圾能力为1100吨/日,填埋场库容为500万立方米。基地集分选回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高温堆肥、卫生填埋、污水处理、医疗废物焚烧及建筑余泥渣土消纳等七个处理系统,将多种工艺技术有机结合,重点解决排污、防臭、防蝇等问题。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BOT方式公开招标,特许经营权22年。污水处理厂和医疗废物焚烧厂工程建设采用TOT公开方式招标,运营期10年。目前,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已建成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筑余泥消纳场、管理中心及其配套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于2006年初投产运行。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规划用地方案已获批准,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遴选。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出台了《中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办法》,2005年下半年在中心城区和部分镇区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和运行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