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山市把提高整体绿化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绿化中山"工程,争取到200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地均衡布局,四周延伸,城市与区域绿地协调发展,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一、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绿化建设步伐。一是提高城镇绿化效果和质量。统筹中心城区、城镇、道(公)路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镇绿化用地,创造条件建设城市森林。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化和绿色走廊的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二是强化城乡公路绿化建设。出台《中山市公路绿化规划》,对全市350公里道路进行修整,做好树种搭配,点、线、面结合,努力构筑具有中山特色的国道、省道、市道和高速公路绿化网络体系。三是抓好林相改造。到2008年,全面完成"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森林改造5万亩任务,建立功能齐全、色彩各异、高低错落的植物群落结构。四是抓好平原"四旁"绿化工作。把平原"四旁"绿化与道路扩建、农路建设及内河整治结合起来,按照立体绿化要求,增加特色,实现"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的目标。五是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在沿海适宜滩涂种植红树林,今年计划试验种植500亩,争取3年内完成3000亩种植任务。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绿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加强领导,把绿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充实绿化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市绿化工作。各镇区设立相应机构,加强本地区的日常绿化管理。抓好绿化工作的评比考核,把绿化工作纳入镇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绿化评比考核。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绿化建设资金。整合绿化资金,林业、水利、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市公用事业集团等单位每年筹措3000万元绿化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及管养。努力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城市绿化建设,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水平。一是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快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做好预测预报,加强检疫,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有效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二是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对百年以上的古树、稀有名贵树种、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种植30年以上、胸径30厘米以上的长生树,按照"建立档案、规定范围、做好标志、加强养护"的要求,登记造册,制定保护措施,加强管护。三是加强废弃沙场、石场、坭场的复绿整治。严格按照规划确立沙、石、坭场选址,严禁乱挖乱采。四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变被动救火为主动防火。加大山区防火、扑火的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扑火条件。加大日常巡护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扑灭。建立和完善专职森林扑火队伍,提高扑火战斗力。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绿化意识。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砍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四、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工作,为绿化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结合中山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绿化应用研究,在规划设计、工程技术、选种育苗、栽培管养、病虫害防治和植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提高绿化科技水平。重点解决园林绿化植物的引种驯化,争取在短时间内选育并大量繁育适应中山气候和土壤条件、有地方特色的原生乡土树种或外来优良树种,增加植物物种,改善绿化种群结构,提高绿化质量。抓好树木园的建设和配套,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生态建设工程的树种开发、植物标本、引种试验和科普等方面的研究,为城乡绿化提供适宜种植的配套树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