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中山市坚持利益向下原则,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镇村,正确调整市、镇、村各方面利益,坚决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不断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2004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49.5亿元,增长5.4%;农村经济总收入1336.7亿元,增长21.9%,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245元,增长11.1%。
一、稳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不断加大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力度。目前,全市24个镇区中有19个已经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约占80%。已完成改革的村居114个,占47.3%,村(居)民小组1078个,占33.7%;6个镇区已开展试点工作。股份制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避免农民负担反弹。目前,税费改革政策落实较好,农民负担大幅度下降,农民除交纳农业税和"一事一议"外,不再负担其他费用,"一事一议"主要由村集体经济承担,部分镇区已由镇区财政全额负担当地农民的农业税。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共减轻农民负担1.24亿元,人均减负136元,减负率达78%。为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从2004年起免征种植水稻所负担的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450多万元。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加非农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继续加快农村工业化步伐,积极推进工业强镇(区)战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和就业载体吸纳农民劳动力的鼓励补助制度。2004年共培训农民劳动力20714人,解决就业20512人,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108.42%和114.48%。部分镇区制定了鼓励农民创业政策,如小榄镇由政府担保,推出创业贷款计划,为有创业项目的农民提供单笔5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利息由镇政府承担,缓解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收入约占70%,农民出外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已成为跳出农业框架,促进农民增收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四、扶持经济后进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可望实现脱贫目标。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帮扶后进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力度,狠抓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按照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原则,研究和落实各个扶持项目,及时兑现及管理好补助资金。目前,扶持工作进展较快,全市12个后进村的扶贫建设项目全部上马,其中9个村投入2854万元,兴建厂房宿舍45129平方米。随着一系列"造血"项目的推行,每年为12个后进村增加集体收入472万元。至今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届时每年共可增加12个后进村集体收入725万元,实现脱贫目标。
五、初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一是研究出台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总结前几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首批将30万农民纳入参保计划。市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今后每年再拨出1000万元用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补贴。二是加紧制定《中山市农村医疗保险初步方案》,逐步实现农村合作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三是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贴力度,重点消除农村合作医疗空白村,提高发展较慢镇区的农民参保率,有效促进了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目前,全市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100%,人口覆盖率达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