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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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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总体部署,把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列为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和利用,努力实现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资源开发。
    一是做好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做好翠亨村规划,积极准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高度重视对孙中山故居的保护及翠亨村规划,安排800万元经费进行故居公园广场改造。积极建设中国收音机博物馆和中山市商业博物馆。建立华侨历史博物馆,进一步保护和开发中山的华侨文物资源。目前,已成立华侨历史博物馆筹建领导小组,各项筹备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根据《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要求,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以及各级领导责任制。今年,市财政安排文物经费预算225万元,大力开展文物保护修缮、文物"四有"、文物征集、中山名人纪念馆可行性研究等。计划设立文物保护常设性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各镇区政府签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责任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文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加强公益宣传,通过电视媒体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加大文物宣传工作力度。完善文化宣传网站,重点加强中山文化信息网建设,增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考古"等栏目,推介中山的历史名人及文物古迹,宣传文物法规。加强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网站内容的日常补充和更新,使其成为世界了解孙中山故居的重要窗口。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了不可移动文物461处,并向社会公布。搜集整理不可移动文物资料,并在网上发布,增加公众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了解。编辑出版了《中山古建筑图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介绍中山市古建筑的现状和特色,举办古建筑图片展,让市民进一步了解、爱护文物建筑。建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和说明牌,进一步增进人们对文物的了解。同时,规定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必须由文物部门进行文物调查,努力避免因建设破坏文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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